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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作文

读书的作文

第1篇:读书的作文

从幼时起,我就热爱读书,听妈妈说,在我只有几个月的时候,就一直盯着书架看过不停,在我哭闹时,只要手里有本书,我便能安静下来。因为读书,我的人生充满快乐。

我曾经陪着凡尔纳一同乘着“鹦鹉螺号”潜入海底两万里,与一群谜一样的船长和水手一起感受海洋的神秘与美丽。

我还曾看见,在古老的欧洲,年轻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相爱了,却因为家族的仇恨,只能双双殉情。对此,我只能扼腕叹息。我也曾走进四大名著中,欣赏着梁山好汉们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帜劫富济穷。可在民族大义面前,他们选择了与官府合作,镇压叛乱。108位大将大多在战斗中战死了,仅剩下的几个,却被可恶的高俅用计害死了。看到这里,我伤心不已,在为梁山好汉默哀之后,我又随着唐僧师徒四人踏上了西天取经的行程。一路上,我见识到了孙悟空的机智与勇敢,也领会到了唐僧的大慈大悲和偶尔的愚昧,而猪八戒更是让我经常捧腹大笑,沙僧的老实忠厚也给予我深刻印象。走过了西天取经,我又来到了乱世三国,看着三国之间互相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上演着一场场精彩的战役,我大呼过瘾。

最后,我走进了大观园,历经了贾家由盛转衰的全过程,以及其间发生的悲喜故事。我完全陶醉在了书本中,陶醉在了我所钟爱的人物中,读书让我体会到现实生活里无法体会到的意境,无法感受到的那种“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坚贞不渝的爱情;那种“将军百战死,战士十年归”的壮志;那种“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豪情;更有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愁绪……

读书,让我的视野更加开阔,读书,令我的胸怀更为宽广。愿书香永远伴我成长。

第2篇:读书的作文

我的朋友柳志信读起书可真是个“呆子”。

他的头长得圆圆的,样子看起来虽然有点“呆”,眼睛里却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别看他胖乎乎的平常不怎么爱说话,可向我问起问题来,非要打破砂窝问到底不可。

柳志信每天中午都要拿本书来读,一看就入迷。

有一天中午,他正在看书,我走进教室叫他去食堂吃饭,他摸摸自己的肚子然后头也不抬一下就说,我已经吃过了呀。呵,这个呆子,看书看得连中午饭也忘记吃了。

还有一次,他正在看一本《皮皮鲁的故事》,老师叫他到办公室去一下,他一边走一边还在看书,不心碰在了走廊的柱子上,柳志信以为碰到了同学身上,连忙向柱子道歉,弄得同学们笑成一团。

一天课间十分钟,他在看《故事会》,我见他皱起眉头,就对他说:“书中的有些故事是编的,别太较真啦!”没想到他却说“傻子”。我气得火冒三丈,心想“好好的,干吗骂我啊,我真想不通”。放学后,我问了他,他说:“对不起,我是说书中的那个人是傻子,明明看到坏人来了,都不跑......”原来是一场误会。

我有一本《作文大全》借给他看了三天,还回来的时候,只见书上圈圈点点,到处都留下了他的笔迹。原来,柳志信在读书的时候喜欢作各种记号。比如好词好句好段他就划上横线,弄不懂的地方就划上问号,觉得好的地方还加上他自己的评论。

我的朋友柳志信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的“书呆子”。

第3篇:读书的作文

每每读起书时,我就会听到一种声音。这一声音好似骏马奔腾在草原上的声音,又像瀑布自天而落时的声响。我知道,这是我的心灵与作品的共鸣。读书,使我与书同欢,与书同悲。

我遨游在书海中,天南地北,四面八方,心儿自由来往。有时,我和徐志摩一起“作别西天的云彩”;有时,我与三毛一起眺望大漠星空;有时,我与席慕容一起欣赏海滩拾贝壳姑娘的身影……这时,我便觉得心情分外舒畅。

自幼我便酷爱读书,从含义浅显的童话读起,渐渐地改读作文,改读小说……书伴我走过了12个春夏秋冬,伴随我从稚嫩走向成熟。

有时,我有了烦心事,便去读书。在书海中畅游,醒悟,陶醉,慢慢地忘记了烦恼。书是一面镜子,照出了真实的你。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作者林音海用饱蘸深情的笔墨通过英子稚嫩的童眼向人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世界。读完后,我哭了,被书中的文字感动了。书是人类唯一通用的语言!

读一本书,犹如品一杯茶,醇香,悠远……

读一本书,犹如饮一壶老酒,浓郁,回味无穷……

读一本书,犹如尝一杯苦咖啡,似浓,似淡……

到书海中畅游吧,收获更多的快乐!

第4篇:读书的作文

我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正因为我很爱看书才闹出许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有一次周末,我写完了作业,从钱罐子里拿出了不得30元钱,准备去新华书店买下我梦寐以求的《十万个为什么》,一到新华书店我就跑进去,呵,里面的人真多呀!这让我有点儿担心,那本书会不会被别人买完了呢?我在人群中窜来窜去,好不容易才来到儿童书库,进去之后,我马上找那本《十万个为什么》,我终于在书柜的第二层看到了,我把书取下来翻了翻,然后付了钱走出了书店。我坐上公交车后就找了个位子迫不急待地打开书,我像一棵小树,贪婪地吮吸着知识的源泉,可是我才看了几页就到站了,我真希望车开得慢一点,即然快到家了,我就飞快地跑回家,准备舒舒服服地在书房中安静的地方大看一顿!

我回到家后看了时间,是十点二十四分,我也来不及吃午饭,拿起一包饼干就向书房跑去,可是书房内不准吃东西,我索性不吃了,拿起我的《十万个为什么》就坐在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爸爸看见我一进门就往房书跑,不猜也知道我买了一本新书急着想看,于是他对书房叫道:待会出来吃午饭!我不耐烦地回答了他,爸爸就放心地睡午觉了。终于没人打扰我了,我喘了一口气又看了起来,一个小时,两个小时………

直到四点钟我才感到肚子饿了,于是我跑到厨房吃了一点饭又看起了书。

第5篇:读书的作文

读书如品茗,优劣都明澈于心。但若要细细道来,恐怕仍要费些工夫。

一开始接触书,似有一种附庸风雅的意味在里面,见到不爱看的作品,非要挑出些刺不可。那时的读书,带有一些自负。

随着年龄的增长,读书多了一份平和。但凡上了书架入得了眼的,总会顺手翻上一翻,能入心坎的便买回家细细品味。

书中的世界是无边的,我可以欣赏书里的各种景致。我看到恋人之间要么为爱痴狂,要么生离死别;看到战乱给老百姓带来的悲恸;看到泰坦尼克号的最后一颗铁钉沉入大海。

人的思想在变,书却稳如泰山。于是,我又看到了另一种风貌——书改变了一代又一代人,它本身却始终保持着出版之初的稳重,没有多出一丝的张扬。

也许书的魅力就在于此,它可以怡然自得地沉潜在世间某一角,却不至于被人遗忘。当高科技产物步步逼入生活,民俗等渐渐隐匿时,读书却仍在人们心底丝毫不褪色。说它是人的精神食粮,不是没有道理的。

一般来说,世人总喜欢把读书提升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显得一般人难以企及,却容易忽略书贴近生活的一面。事实上只有人贴近生活了,书才会贴近人。

钱钟书先生有句话:城里的人想出城,城外的人想进城。但我却例外,一旦入了书城,便不再有出城的心了。

第6篇:读书的作文

晚上,九点半,该是我睡觉的时间了,我悄悄地踮起脚尖,来到我的书柜前。过了一会儿,我蹑手蹑脚地拿着书回到了床上。路过书房时,我朝里头瞟了一眼,只见妈妈聚精会神地备课,没注意到我。“哦耶!”我心中忍不住窃喜。

回到床上,一页,两页,我像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我很快乐,也很惧怕——这种窃读的滋味!“吱……”远处传来一阵开门声。呀!糟了,一定是妈妈来了!我慌忙把书藏在枕头下,一不留神,枕头掉了,被子也滑下去了,我没办法,只好将书紧紧地搂在了怀里——装睡。妈妈果然来了,她见屋里乱七八糟,赶紧走过来收拾。她拿开我的手,把被子拖上来盖着,我趁机轻轻地打起了鼾,妈妈见我睡得这么香,悄悄地走了。

妈妈一走,我一个鲤鱼打挺,嗖地一下坐起来,继续看书。那本书如磁石般吸引着我,离也离不开。这本书名叫《残狼灰满》,讲的是一条两条腿的残狼和另一头小个子的狼,通过无穷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当上了狼王……我如醉如痴,仿佛自己也走进了书中,感受着狼们的喜怒哀乐……

不知过了多久,我忽然觉得身后有一股凉飕飕的感觉……我回过头来,啊!原来是老妈!她怒发冲冠,眼睛里射出两道寒光,盯得我直发毛……“老老老……妈……你你为……什么……在这……”“谢!欣!芸!我告诉你!五分钟!睡不着!哼!后果很严重!”我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只好乖乖地躺在被窝里。

晚上,我做了一个梦,仿佛见到了狼王灰满,故事中的情节如放电影般在我的的脑中划过……

第7篇:读书的作文

书籍,是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是医治愚昧的良药;是眺望世界的窗口;是观照历史的镜子;是传承文化的纽带;是社会进步的基石。

我从小就爱看书。每每遇到优秀的作文就会爱不释手。因为我可以在这字里行间任意穿梭;可以对一句话久久地铭记;也可以去联想、去猜测。在书这片广阔的土地上,你尽可如脱缰的野马般自由奔放,那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啊!就如同全世界只剩下你一个人,我看不到谁的喜怒哀乐,只看到书中精彩的故事,色彩斑斓,如一幅神奇的画卷展现在你的眼前。

读书的滋味很美。一篇清新飘逸的美文,读起来琅琅上口,悟起来意境深远,评起来击掌叫绝,忆起来真是美不胜收。

读书是精神上的放牧和漫游。如同牧羊人在无边的草原上放牧一群白雪白的羊儿,时而望望天中的朵朵白云,时而抚摸身边的花草,真是别有一番风味。

读书如散步,要一点休闲与随意,有时不免还有一些孤独。但正是这种散步,使我们步入每一本书的精神世界,在琳琅满目中美不胜收。

爱读书的人,就不会觉得生活是平庸的、无聊的,因为他们有自己的“精神后花园”。

第8篇:读书的作文

读书的乐趣,我不说你都知道,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冰心也说过,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可是那一些无意义的书籍,只能使我们的大脑变得愚昧,下面我就给大家说一下读书具体的乐趣。

又一次我读《三国志》这一本书,刚开始读时我觉得,并没有《三国演义》那样,丰富多彩,把人物写得十分栩栩如生,而且,字数实在是太多了,读着读着,就开始变得乏味无比,可是后来我读着读着,就觉得这一本书,比《三国演义》要好得多,《三国志》不仅写的句句都是正史,而且人物的刻画,也并不比《三国演义》差,其中的,司马炎,包括他的祖父们,一生享尽了魏国的俸禄,可最后呢?竟篡了魏国的朝野,曹氏一族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大魏江山就这么轻而易举的被篡了,看到这里,不禁让我怒气冲天,可后来又一想,人人都想当皇帝,难道还有一些不同寻常的人,不想当皇帝吗?读到介绍刘禅的那一章时,我已经气得想大骂罗贯中了,罗贯中笔下,为了夸大剧情般的效果,改了很多正史,这岂不是污辱正史吗?读《三国演义》时,把刘禅写成昏君了,可真正的历史中,刘禅可谓中君子。读书,令人对比书籍,也教会了人们,不可以妄下结论。还有很多令我受益匪浅的书籍,例如,《小王子》,圣埃克苏佩笔下的小王子,是那样的富有辩证真理的头脑这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世俗中的人类啊,你们可否知道那真正你们该做的事情啊!

读书使人感情多变,让人受益匪浅。

第9篇:读书的作文

记得那一次,放学了,我又拿起《童话大全》津津有味地看起来,里面的人物幽默有趣,让我哭笑不得,因为一时哈哈大笑,一时泪落如珠,所以引来了旁边人的议论。管他们怎么议论呢,我还是继续看我的书吧。校车来了,我排队上了车,接着看,走到半路,司机突然来了个急刹车,头上起了个大包包没关系,我又接着看了起来。

我下的那站过了,老师也不叫叫我。到了最后一站,老师才叫我下车,可恶。我下了车,怎么感觉有点怪怪的,这不是我下的那站。唉,要走好长的路才能回家。我还是边走边看,把腿摔流血了,真是祸不单行啊。我回到家,妈妈问我为什么那么晚才回来,我不说,因为我怕妈妈不给我买课外书。

还有一次,我到小店去买文具,边看书边选,买完了文具,我走回家,又摔了一跤,跟上一次摔的是一个地方,上一次的伤还没好,这次伤到了大血管,血一直流着,我忍着痛回到了家,妈妈问我怎么回事,我就说:“我有一个朋友叫我,我就分散了注意力。”“哦,那下次小心点。”妈妈心疼地帮我包扎着。

读书也让我的到了好处,从学前班开始,我的想象力和理解力出呼了老师的意料,我的大道理也讲得头头是道。

有一次,我上二年级的时候,老师和我开玩笑,出了一道六年级的数学题目给我做,我想的出神,上课了,我在“发呆”,被老师批评了,算了,下课接着想,从下课一直想,想了四个小时,终于被我想出了答案,我就把答案告诉了老师,老师当着全班的面表扬了我。读书真有趣啊。

读书的滋味真是酸甜苦辣,我爱读书!

第10篇:读书的作文

在我的脑海中,我背过不少名言、名诗和名句。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高尔基先生所说的“我扑在书籍上,就象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因为这句名言既通俗易懂,又形象逼真地再现了读书人对求知的渴望。对曾经不爱读书的我来说,既是激励,更是鞭策。

记得上小学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自我感觉语文成绩还不错,看不看书并不重要。但进入三年级,我的语文成绩却始终在低层次徘徊,尤其是对阅读题更是一筹莫展。在一次单元考试过后,妈妈耐心地和我一起分析语文成绩上不去的原因。妈妈说:“课堂学的知识是基础,但课外阅读也很重要,平时要养成多读书、善思考的好习惯,不断丰富知识面,这样你的语文成绩才会慢慢提高。”听了妈妈的教诲,我明白了读书的重要性,慢慢地书成为我的好朋友。

现在,每当做完作业,我总爱一头钻进书房里,在书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书使我入迷,让我忘记了一切,我好像变成了书中的白雪公主、美人鱼、灰姑娘、小红帽……有时因为沉醉于读书,经常会忘了吃饭和睡觉的时间,有时在梦里还会与书中主人公对话呢。这时我才真切体会到什么叫“废寝忘食”,也更深刻领悟高尔基“读书饥饿论”的这句名言了。

一段时间下来,我的学习成绩渐渐提高了,体现最明显的莫过于作文和阅读。现在写作文再也不会觉得无话可说了,阅读题也能够较快地领会全文。我想学习上的进步都是得益于我热爱读书的好习惯。读书既增长了我的知识面,也给我的学习生活增添了无穷的乐趣。

我爱读书!真想扑在书籍上,像吃面包一样吸收书的营养。

第11篇:读书的作文

我叫赵林,是个十岁的小男孩。一对弯弯的眉毛像两个“月牙”。“月牙”下长着一双水汪汪的的大眼睛,眼睛底下一个高鼻子。个子嘛,是全班最高的,为此,妈妈常常叫我“大炮”。

我特别喜欢读书,整天钻在书堆里。常常看到天黑仍没有察觉。妈妈告诫我,这样对眼睛不好,但我仍“初衷不改”,为此常遭到父母的责备。就拿暑假里的一件事来说吧!暑假的一天里,我正聚精会神的在窗前边看书边听磁带,天已经黑了,我还不知道。这时,爸爸走进来了,伸手要打我,妈妈制止住了,爸爸才没打我,爸爸走出去了,妈妈则警告我:“同样的错误不能重复犯,若犯二次以上,她就要采取措施”。有一次,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这算是第二次吧!快开学的一天晚上,妈妈让我到花园去散步,我拿了一本书到花园边,在花园边散步边看书。渐渐地,天黑了,我还不知道,还在花园边看书,爸爸看见了,回家把我的一箱子书都撕了,可是我的脸皮还是那么厚,整天看个不停。

俗话说的好,“最好的朋友,莫过于优秀的书籍”。通过读书,我懂得了许多知识,还经常讲给同学听,他们都瞪大眼睛,还问:“你怎么知道的那么多呢?”

现在,我读的书更多了,有古代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而且还认识了许多名人,像冰心、鲁迅、莎士比亚、老舍、巴金……我真崇拜他们,我了解到他们的成绩都是经过艰苦的努力得来的,我应该像他们那样积极进取。

有名古诗说的好:“书山有路勤

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想再加上一句:“若欲翻山d海,苦读深思是关键”。我又捧起一本书,因为又有一个新的知识等我去学习。

这就是喜欢读书的我。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如果愿意,咱们一起看书学习,共同进步好吗?

第12篇:读书的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像一泓清泉,一缕晨曦,一丝月光,舒心,温暖又柔和。

我并没有在自说自话,也没有在故弄玄虚,我只是在用最真切,最充实的感受描述着读书的乐趣。

我自幼酷爱读书。至今为止,什么四大名著,百家姓,三字经,唐诗宋词,诗经离骚,就算背也是绰绰有余。在读书这条无尽的银河中,我摘取了许多智慧,快乐的繁星,他们拨动着我的心弦,激荡着我跳动的书欲,让我一次又一次的坠入书海。每每看到一个精彩的情节,我便会不由自主的继续看到尾,就算把书翻烂了,也意犹未尽。它是促进我进取的一种动力!

读书让我明白很多前所未有的知识,也让我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感觉,他让我明白什么是虚怀若谷,什么事诚信谦和,让我明白人与人之间还有一种高境界。总而言之,三言两语说不清读书的好,道不明读书的乐。

我曾经想过,我为了什么而读书,我想清楚了,我是为了快乐而读书,是为了除去儿时的懵懂,是为了端正我未来的不可估量。

反之,现在有很多人不爱读书,甚至把读书当作一种负担,我想,那是因为他们没有挖掘到读书里的第一桶金,他们没有追寻到读书的好处,不懂的读书的多面性,他们是为了读书而读书。这样的人是可悲的,因为他们没有把读书当作是一种消遣,一种快乐!

享受读书带来的快乐吧!他会告诉你为什么她是你最好的朋友。忘却应付读书带来的烦恼吧!他会吸引你用心的消化这些精神食粮。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书的生活是索然无味的。也许你真珍惜书带来的乐趣;也许你抛弃书带来的妙处;也许你只是把书丢在一边,想看的时候就翻几下,看几眼;也许你因为读书而忘记了生活的扫兴。无论如何,我都要呼吁全世界:爱书吧,读书吧!享受读书的乐趣,你会感到万分欣喜!

第13篇:读书的作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爱读书,因为读书给我带来无限欢乐。在无趣时,书充实了我的生活,带走了我的无趣;在气恼时,书安抚了我的心情,送去了我的怒气;在悲伤时,书送来了我的欢笑,带走了我的悲哀;在孤独时,书丰富了我的心堂,告别了我的孤单。读一本好书便是与高尚的人做心的交流,读一本好书便是一次对心灵的补充。

星期天时,我翻开《三剑客》,为达太安高超的剑术而喝彩;被安妮皇后善良的心灵所感动,被亚多士、波尔多士、亚勒弥士这三位在长枪队出了名的三剑客的友谊和胆量所征服,也为卡基纳首相最后的改变而高兴。书中主人公之一的达太安敢于向三剑客挑战,敢独身一人潜入敌国面会敌国首相白金汉伯爵,这种勇气,这种胆量,不得不让人佩服。读了这本书不但给我带来乐趣,还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收获。

中午,饭前的半小时总会被我抓住,再痛痛快快地到书海中遨游一番。翻开《闽都别记》,我的思绪便又被牵走了,临水夫人陈靖姑四处斩妖除魔;闽王谊公主林庆云智慧过人;冷家烈女冷应貂坚贞纯洁。一篇篇故事动人心弦,引人入胜。

这样一日复一日,一年又一年,读书成了我生活的一部分,在书海中遨游成了我生活中最大的乐趣。

读一本好书,收获许多新的知识;读一本好书,便会有不少新的认识。既然“聪明人和好书交朋友”,既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为什么不做一个聪明人?为什么不踏上进步的阶梯?为什么不去体会书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呢?

让我们走进书的世界,共同接受读书对我们心灵的净化吧!让我们走进书的天堂,共同体会读书给我们带来的无限欢乐吧!

第14篇:读书的作文

《简爱》一反传统小说中以温柔美丽的女子做主角、以浪漫动人的爱情传奇为故事的旧格式,写出了一个出身低微、相貌平平的女子与不公平的命运抗争的故事。

主人公简爱是不幸的,《简爱》她自幼失去父母,唯一爱她并领养她的舅舅又过早的弃她而逝去。她初涉人间,便过着寄人篱下、任人驱使的悲惨生活,饱尝了人间冷暖,世态炎凉的痛苦。苦难磨炼了她,使她养成了坚毅倔强,外柔内刚的性格。

简爱与桑菲尔德府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的爱情波折,使简爱的个性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当简爱发现自己爱上了罗切斯特时,她很清楚地意识到横在他们之间的鸿沟。

罗切斯特出身名门,十分富有,是属于英国上层社会的绅士;而她出身卑微,不名一文,只是一个地位与佣人差不多的家庭教师。

然而,她并没有因此气馁而妄自菲薄,她勇敢地向自己、向罗切斯特承认了对他的内心感情。在举行婚礼仪式时,她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结过婚,原配妻子尚在人间。简爱强忍内心的巨大痛苦,,毅然决然地离开了罗切斯特,遁人无依无靠的茫茫人世。

在金钱面前,她也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在获得叔叔遗产,一夜之间由赤贫变为富有的时候,她几乎把遗产的大部分给表哥、表姐。在他心目中,亲情比金钱更为重要。

《简爱》为千千万万受欺压的下层平民喊出了心声,为千百年来在男尊女卑社会里受欺凌的姐妹们喊出了心声。这是它至今仍是各国读者最喜爱阅读的小说之一的主要原因。

第15篇:读书的作文

读书是一把开启知识宝库的钥匙,但行动却是开启钥匙的那只手。读书其实很好,要想读书,必须读好书,我觉得读书是一个很有趣的东

西,因为读书,它可以在知识的海洋里吸取智慧的浪花:见过一片海,可以用渊博的知识激荡起壮阔的海面;采过一朵花,可以用智慧的碰撞

绽放开含蓄的花瓣;有过一个梦,决定从这里开始启程。。。。。

原来,我不是一个很爱读书的孩子,觉得读书很难,导致天天上课打小差,学习下降了起来,可现在我才明白读书的重要性,记得小学的时

候,老师说了一个很经典的句子,他说这句话很有用,将来可能会用到这个句子。回到家,我根本没把它当回事,谁知到了初中的时候,有一

次考试竟然考到了这个句子,当时我也没背,又不会写,我就只有空在那里,试卷一发下来,本来我能打到优秀的成绩,可是就是因为那一题

,让我。。。。哎,当时真是后悔莫及。从那以后,我决心改掉这个毛病,我开始认真听讲,上课不打小差,就这样,我开始越来越觉得学习很快

乐,其实读书就只看你用心了没有,钻进去了没有。如果你还是不很喜欢读书,那么你的一生可能将要废掉。人生好比一次写作,那岁月当稿

纸,机遇当材料,成功当作笔,尝试当题目。不花力气,岂能成功?

如果说读书只是小数人的爱好,那么知识则是大多数人要必备的,特别是未来社会一代新人的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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