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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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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9 03:33:06

合同范文

篇1合同范文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财托字第_号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

  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

  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第二条信托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第三条延付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应的利息。

  丁方同意担保乙方到期付款责任。有关延期付款事项,由乙、丙、丁三方另订“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条融资上述信托财产的交付,仍按甲、乙双方原订供货合同的有关规定,由甲方直接发运乙方。但甲方应将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交付丙方,由丙方转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规定办妥银行承兑手续,丙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二天内,按承兑汇票的总金额一次向甲方垫付货款。

  第五条还偿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货款,视同丙方对乙方的贷款,以月息__‰按季计收利息。延付的货款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将承兑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主动向丁方收取承兑票款。

  乙主如不按规定向丁方交存承兑票款,丁方除应于到期日凭票支付外,即按银行承兑契约的有关规定,对乙方执行扣款,并处以罚金、罚息。第六条费用甲方向丙方支付财产信托手续费为信托金额的__‰,共计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垫付财产信托货款后二天内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手续费__元,于丁方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付清。第七条附则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签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约,违约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办理。

  甲方__(公章)乙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丙方__(公章)丁方__(公章)代表人__(签章)代表人__(签章)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附1:财产信托合同立合同人: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甲方向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 款:

  一、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二、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三、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二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四、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二天内,一次付清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元。

  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甲方_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丙方_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签约日期:19__年__月__日附2:延期付款合同立合同人:购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__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__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__乙、丙、丁三方为执行财托字第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中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进一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因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财产信托,并相应提供融资,代乙方先向供货单位垫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付款担保责任,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二、乙方延付货款期限为__年__月。分__次还清,具体还款日期和金额为:第一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二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第三次偿还日期:19__年__月__日,金额__元。

  第四次偿还日期:19__年__年__月,金额__元。

  三、丙方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收到供货单位递交的发票、运单等交易单证后,即转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内办妥银行承兑申请手续,并按前条分期还款的日期、金额相应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及时送达丙方。

  四、丙方垫付的信托财产货款,视同对乙方的贷款,比照银行贷款收息办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资利息。

  五、乙方应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按规定将承兑票款足额交存于丁方,以备丁方按期兑付。如乙方不能按时交存,丁方除比照签发空头支票的规定,对乙方处以票面金额1%的罚金外,并即主动在乙方的银行帐户扣收承兑的票款和延付期间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额20%的罚息。

  六、丙方于承兑汇票到期日通过联行代付报单直接向丁方划收承兑票款,收回融资,丁方应无条件支付承兑款项。乙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丙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丁方____(公章)代表人____(签章)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篇2合同范文

  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事务所(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证券公司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销甲方设立时发行股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文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批文号)批准,决定以募集方式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共_________股,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_________股,其余_________股委托乙方以代销(或包销)方式向社会法人及自然人销售。

  二、本次发行甲方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其中法人股_________股,社会个人股_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_____元,每股发行价额_________元,发行总价额为_________元。

  三、承销期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间届满而无人认购的股份,由甲方自行处理(或由乙方认购)。

  四、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书样本交乙方,乙方代为寻求印刷单位。印刷单位须是中国证监会指定厂家。印刷费计入承销费,由甲方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

  五、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办_________个认购点,负责向认购人发放认股书、接收认股人填好的认购书。每日向甲方书面报告认股情况。认股期间届满后3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向甲方交付认股人名册。

  六、认股数量超过公开发行数量时,由甲方从下列方法中采取一种方法,委托乙方按此方法,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确定认股人:

  1.抽签;

  2.比例配售;

  3.比例累退;

  4.认股多者优先。

  七、乙方按甲方指示方法确定认股人后,应向甲方交付确定认股人清册。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各认股人发书面通知(公告),通知认股人去甲方指定银行缴纳股款。

  八、股款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内,甲方或由甲方委托指定银行将缴款人清册交乙方。对逾期不缴股款的认股人,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经催缴仍不缴纳者,由乙方向其发出失权通知书。

  九、甲方经登记正式成立后,应通知乙方向认股人发放股票,发放方法由乙方定。乙方发放股票后,应按甲方要求制成股东名册交付于甲方。

  十、本次承销费用(含广告费、股票印刷费、通信费等)为承销总价额_________%。乙方发放股票结束后_________日内,由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代甲方向乙方一次划拨完毕。

  十一、甲乙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二、甲乙双方对协议执行有争执时,应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声明不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_________股份公司成立后,无条件继受甲方权利义务。

  十五、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为凭。

  甲方 (盖章):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事务所 乙方(盖章):_________证券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合同范文

  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事务所(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_证券公司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承销甲方设立时发行股票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经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文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文号)批准,决定以募集方式设立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共________股,其中发起人认购股份________股,其余________股委托乙方以代销(或包销)方式向社会法人及自然人销售。

  二、本次发行甲方股票全部为普通股。其中法人股________股,社会个人股____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每股发行价额____发行总价额为________元。

  三、承销期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届满而无人认购的股份,由甲方自行处理(或由乙方认购)。

  四、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书样本交乙方,乙方代为寻求印刷单位。印刷单位须是中国证监会指定厂家。印刷费计人承销费,由甲方和其他费用一并支付。

  五、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办____个认购点,负责向认购人发放认股书、接收认股人填好的认购书。每日向甲方书面报告认股情况。认股期间届满后3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向甲方交付认股人名册。

  六、认股数量超过公开发行数量时,由甲方从下列方法中采取一种方法,委托乙方按此方法,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确定认股人:

  1.抽签;

  2.比例配售;

  3.比例累退;

  4.认股多者优先。

  七、乙方按甲方指示方法确定认股人后,应向甲方交付确定认股人清册。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各认股人发书面通知(公告),通知认股人去甲方指定银行缴纳股款。

  八、股款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内,甲方或由甲方委托指定银行将缴款人清册交乙方。对逾期不缴股款的认股人,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经催缴仍不缴纳者,由乙方向其发出失权通知书。

  九、甲方经登记正式成立后,应通知乙方向认股人发放股票,发放方法由乙方定。乙方发放股票后,应按甲方要求制成股东名册交付于甲方。

  十、本次承销费用(含广告费、股票印刷费、通信费等)为承销总价额____%。。乙方发放股票结束后____日内,由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代甲方向乙方一次划拨完毕。

  十一、甲乙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二、甲乙双方对协议执行有争执时,应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声明不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________股份公司成立后,无条件继受甲方权利义务。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务所(章):___________________

  发起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合同范文

  甲方(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分行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为提高证券市场效率,简化客户证券投资操作流程,提高客户资金安全性,方便客户清算证券交易资金,乙方委托甲方为客户提供证券保证金清算服务。为明确委托关系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证券交易所)的资金清算规则及银行有关结算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银行管资金,证券公司管证券”的原则,就委托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委托代理内容

  ?第一条 乙方委托甲方通过甲方的“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为客户提供:委托证券买卖申报、查询(包括:资金、证券、委托、成交记录、即时行情查询)、分红派息、资金清算等服务。

  ?第二条 乙方与客户之间的清算,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行;乙方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清算由乙方进行。

  ?第三条 甲方代理乙方与客户进行资金清算的依据是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客户成交明细数据、现金分红数据和汇总数据等(以下统称“清算数据”)。

  ?第四条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资金清算按以下方法进行:

  1.清算账户

  户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分行

  2.根据证券交易所证券资金清算的有关规定和清算数据,甲方应向乙方付款时,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时前把款项划入清算账户;乙方应向甲方付款时,应于t+1日上午10时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由甲方于t+1日上午10时从清算账户上扣出应付的款项,乙方由于特殊情况不能于t+1日上午10时前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时,乙方要提前通知甲方,乙方在清算账户上备足应付款项的时间不得迟于t+1日下午2时。

  第二部分 甲方责任

  ?第五条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负责“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银行端的程序开发和所需系统硬件的配置,以及甲方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

  ?第六条 为客户提供银行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

  ?第七条 负责上述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第八条 办理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的申请,审核投资者有关证件的真实性,代理乙方与客户签订指定交易等协议书,并定期将乙方所需的客户资料传送给乙方。

  ?第九条 接收客户证券买卖、撤单委托,并把委托实时地传送给乙方。

  ?第十条 为客户提供分红派息、资金查询、修改交易密码、暂停/恢复/撤销证券保证金服务等,并实时将有关信息传送给乙方。

  ?第十一条 负责管理客户的资金,控制客户的资金买空行为。

  ?第十二条 管理乙方在甲方设立的清算专用账户,并根据清算规定和清算数据及时与客户进行资金清算。

  第三部分 乙方责任

  ?第十三条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数据接口,负责“客户证券保证金服务系统”证券公司端的程序开发和所需系统硬件的配置,以及乙方相应的通讯系统建设。

  ?第十四条 为客户提供证券公司端的电话委托和/或互联网委托系统。

  ?第十五条 负责上述系统的正常运作和日常维护。

  ?第十六条 负责接收甲方传送的客户证券买卖、撤单等委托,并按规定向证券交易所报盘。

  ?第十七条 负责及时准确地向甲方反馈客户证券交易、权益等有关情况,并于收到证券交易所清算数据后半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清算数据。由于乙方提供的上述数据有误而造成客户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八条 负责客户的证券交割,并为客户提供打印证券明细账服务。

  ?第十九条 负责管理客户证券账户内证券,控制客户的证券卖空行为。

  ?第二十条 负责通知甲方证券交易所有关交易规定、收费标准或其他相关事项变更,未能及时通知而造成的甲方和客户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甲方开设结算账户并留存足够备付金,如备付金不足造成甲方被动垫付资金,其垫付额视同甲方拆借给乙方并按市场拆借利率计付利息。对甲方清算有疑问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甲方清算结果。

  第四部分 双方共同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双方共同向客户宣传、推广此项业务。

  ?第二十三条 双方都保存客户的资料以及成交记录,负责解答客户的咨询。

  ?第二十四条 由于证券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资金问题造成客户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由于甲方审查资料不严或甲方接收、清算处理、数据传送有误导致乙方及客户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由于乙方接收、数据传送、报盘有误造成甲方及客户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二十六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误差或延误,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甲方或乙方及其代表提供给对方的所有文件(包括纸制文件及其他介质文件)均属机密信息,双方均应妥善保管,保管期限不得低于金融和证券行业规定的最低期限。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的要求履行清算义务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一方不履行清算义务超过五个工作日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未能及时履行清算义务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部分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因国家银行结算制度及证券交易所清算规则发生变更,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其法律效力同本协议,必要时可另签协议。

  ?第三十一条 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_______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分行

  (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公司

  (盖章)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5合同范文

  委托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甲方”)受委人:××律师事务所(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六条 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 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6合同范文

  甲方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证券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乙方已经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合同,同时阅读了相关业务流程,典当股票质押风险揭示等。双方签署的本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一、重要信息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上海)

  _________________(深圳)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固定)

  _________________(移动)

  常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重要条款

  1.本合同甲方指定的证券营业部为:_____________公司营业部

  2.典当授信期限为180天,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重新签约。

  3.甲方授信给乙方的总当金额度为:_________万元,授信级别为分(25-100)。以_________________系统自动审批为准。

  4.典当日综合服务费率:_________%.

  5.本合同对应的当票号码为:_________

  6.警戒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_%。

  7.平仓线设定为:a账户与b账户总市值低于当期当金占用总额的______%。

  注:警戒线或平仓线值=(a账户市值+b账户市值)/b账户当金占用总额。

  三、风险揭示

  乙方签署本合同成为会员前,仔细阅读下面的内容,以便正确,全面的了解典当质押网上交易的风险。如果您使用甲方提供的____《网上交易客户端》软件申请质押典当服务,我们认为您已完全了解网上交易的风险,并能够承受网上交易风险及承担由此带来的可能的损失,这些包括:

  1.技术风险揭示

  a.由于互联网是开放性的公众网络,网上委托除具有其他委托方式共同的风险外,还有其特有的诸多风险,如由于互联网数据传输等原因,交易指令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数据错误等情况;

  b.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亦存在病毒入侵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或由于投资者_______不慎将股东账号和交易密码泄露或被他人盗用,其托管证券存在被他人盗买盗卖的风险;

  c.投资者的电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导致无法下达委托指令或委托失败;

  d.网上行情信息及其他证券信息可能会出现延迟或错误;网上直接的或暗示的资讯(证券信息,公司资料,评论,预测等)均只能作为参考,投资者需要自主判断投资策略并对买卖的决定负责及网上证券委托可能存在的一些其他不可预见风险。

  e.会员申请当金并购买股票没能在十五天内及时抛售,致使所购买的股票成为“绝当”而被强行抛售所形成亏损的风险;

  f.由于会员申请当金购买股票的决策有误,造成会员资产进入预警警告,甚至出现平仓清算等情形所形成亏损的风险;

  2.规避风险建议

  为保护会员资料和网上交易委托活动的的安全性,我们建议您注意以下几点:

  a.请务必注意个人信息的保密,并定期修改您的交易密码和通讯密码,如果您意识到密码可能泄露,请及时修改密码;

  b.请安装可信赖的病毒防火墙和网络防火墙软件,并确认其正常工作;

  c.如果您的电脑系统,网络通讯或者网上交易相关软件出现异常情况,请暂时停止网上委托;

  d.请尽量不要在网吧等公共电脑上进行网上交易,以防止投资者信息被其他人获取。如有必要,请注意键盘输入和屏幕显示的保密,并且及时修改交易密码;

  警告!股票质押获得当金的买卖有可能会危及会员质押a账户的资产的亏损,或可能出现被甲方强行卖出股票,及强行划转资金等等风险。上述两类风险均可能会导致会员出现损失,并且该损失将由会员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篇7合同范文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以及期货市场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期货交易居间人,为甲方介绍客户。

  二、乙方在开展业务时,应当向客户明示其居间人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员工的身份来开展业务。同时乙方应当根据期货业务规则对客户如实介绍期货市场的相关情况,正确揭示期货市场的风险和收益,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做获利保证。

  三、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期货交易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并有权对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监督。

  四、居间报酬

  乙方介绍的客户与甲方签约并打入资金后,即视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成功。乙方有权在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要求居间报酬,居间报酬按照该客户上月向甲方所交纳的净手续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按照公司的《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执行。

  该报酬已包括乙方进行居间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不再承担任何额外的费用。

  如果乙方介绍的客户在合约履行过程中有侵害甲方利益的行为,这甲方有权适当扣减乙方的报酬。

  五、如果客户因乙方的不当行为造成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有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确保甲方的利益不因此而受到损害。

  六、甲方每月从乙方报酬中扣除_____%作为风险金,风险金交纳满一年后逐月返还,客户经理人离任时经离任结算后统一返还给该客户经理人。

  七、若乙方接受客户委托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指令下达人,则由此产生的相关结果均与甲方无关。

  八、乙方在每月_____日前将全部所属客户亲自签收的上月交易结算单交付甲方市场部(或营业部),如逾期则甲方有权暂缓发放乙方的居间报酬,直至乙方将所有客户签收后的结算单交付甲方。

  九、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介绍到客户签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发现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违反合同、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_______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客户经理人管理办法》为本合同必要附件,乙方承诺认真遵照执行。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篇8合同范文

  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受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1.2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3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1.4 信托计划:指《_________》。

  1.5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8 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10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1.11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1.12 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1.13 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 信托本金及交付

  4.1 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4.2 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4.3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6.1 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6.2 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7.1 信托本金;

  7.2 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取得的股权;

  7.3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

  7.4 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8.1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8.2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第九条 信托财产的核算

  9.1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

  9.2 本信托承担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

  9.3 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

  第十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0.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

  (3)保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2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报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3 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1.1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11.2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

  (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11.3 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2.1 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12.2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

  (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

  (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前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通知、送达

  15.1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5.2 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

  (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2)送达地址:本合同载明的地址;

  (3)收到时间: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6.1 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

  16.4 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

  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

  17.1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合同范文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货经纪商)

  丙方:_________(全权委托投资受任人)

  兹以甲方依_________规定,与丙方签订全权委托投资契约,赋予丙方就全权委托投资资产得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交易行为;并与保管机构签订委任契约,赋予保管机构就上开因交易所需结算交割之全权代理权。为此爰由甲方、保管机构并会同丙方,与乙方共同依_________业务规则、期货经纪商受托契约准则及相关法令章则规定,签订本契约并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完全契约

  _________期货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受托契约准则、期货商业同业公会及_________规定;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期货交易所、期货商公会公告事项及全权委托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均为本契约之一部分,本约签订后上开法令章则或相关公告函释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条 开户名称

  立约人依本约开立之帐户(以下称投资买卖专户)专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权委托投资之用,应以甲方之名义为之,载明甲方及丙方名称,并编定户名及识别码。

  第三条 委托买卖

  1、甲方授权丙方全权代理甲方执行期货之买卖,甲方就本帐户不得自行委托买卖或另行授权第三人委托买卖。

  2、丙方就前项全权代理权得指定其负责人、经理人或受雇人代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从事期货交易前,应依期货主管机关、期货交易所或乙方之规定,负责通知保管机构将交易保证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户保证金专户。

  4、于乙方认为有必要调高交易保证金之额度时,乙方得随时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内缴足差额。

  5、丙方同时代理其它全权委托投资客户买卖期货者,丙方之买卖指示,应按各别投资买卖专户之代号分别为之,不得将不同专户之买卖合并于同一指示单处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销或变更委托事项,但以原委托之买卖尚未成交者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买卖,因可归责于乙方或其相关人员而致生错误者,或乙方之受托买卖违反第一项规定者,由乙方依「期货经纪商错帐申报处理作业要点」及其相关规定办理。

  8、乙方对丙方之委托内容是否符合全权委托投资授权范围,得随时要求保管机构确认,保管机构不得拒绝,且丙方不得以之作为免责之抗辩。

  第四条 成交回报

  乙方应于每日完成投资买卖专户之交易时,向丙方回报成交资料,并制作买卖报告书交付之。

  第五条 保证金之维持及追缴

  1、投资买卖专户应随时维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证额度,乙方得于认为必要时随时要求追加保证金。

  2、经乙方依第一项约定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者,最迟应于次一银行营业日依乙方之通知内容缴交追加保证金至投资买卖专户。

  3、如未能维持乙方所定保证金额度,或缴足追加保证金者,乙方得依相关规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条 保证金专户存款利息之归属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之保证金专户内之超额保证金所生之利息归属由甲、乙双方议定之,并知会丙方。

  第七条 径行冲销及违约事项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经通知,依其裁量径行冲销投资买卖专户之全部或一部未平仓期货交易契约。

  (1)权益总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标准。

  (2)未于乙方所定或相关规定之期限内缴交追加保证金。

  (3)乙方依市场及其它情况认为有必要为之者。

  2、乙方为甲方依本契约进行之期货交易须办理实物或现金交割时,期相关事宜应依台湾期货交易所规定办理。

  3、未依第二项规定履行结算交割义务,或投资买卖专户之未平仓部位依约冲销后,其保证金帐户权益总值为负数,经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为适当处理者,乙方将甲方视为违约客户并终止本契约,依相关规定处理之。

  第八条 保证金、佣金交付及结算交割事项

  1、甲方指定保管机构为结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机构全权代理甲方负责处理投资买卖专户一切款项交付及结算交割事宜。

  2、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机构保证金专户之超额保证金,得申请办理提领,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于保管机构所开立之帐户;如欲变更帐户,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于书面变更前,对原帐户之付款仍生清偿效力。

  3、乙方受托买卖应收之手续费及应行结算及退还费用之计算方式,由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另行议定之。应收之手续费同意于乙方持有甲方保证金中径行扣抵,应退还之手续费归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径行拨入甲方之投资保管专户。

  第九条 代理权限之对抗效力

  1、甲方不得以其与保管机构、丙方所签订之委任契约、全权委托投资契约所定代理权之限制,对抗乙方。

  2、甲方与保管机构之委任契约,经撤销、解除或终止者,乙方于接获书面通知时受托买卖已成交及已输入未及撤销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该交易部分,该委任契约视为存续,保管机构应就该款项予以留置并代为交付之。

  第十条 委托买卖之停止及契约之终止

  1、本约存续期间内乙方接获甲方、丙方或保管机构有关本约所定开户、买卖下单或交割结算之代理权有终止、撤销、解除或其它争议之书面通知时,乙方应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买卖。

  2、本契约终止时,乙方为甲方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进行中未及撤销或未及冲销未平仓部位之交易委托,其委托效力仍及于甲、丙双方,甲、丙双方对其交易过程及结果仍应负责。

  3、本契约终止时,丙方应立即与乙方结清甲方所既存的交易部位,惟在终止前既存的债务或义务并不因此终止而受影响。

  第十一条 契约变更

  本契约内容之变更,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第十二条 通知对象

  1、立约人就有关本约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观念通知,应向其它各方当事人以本约所载之传真号码或通讯地址为之。遇有变更时,应由保管机构代理甲方会同丙方与乙方以书面为之。

  2、所留存通讯地址、电话等联络资料有误,或有虚伪不实情形致乙方无法及时通知相关交易结算、交割及保证金追缴等事项,致乙方受有损害时,应由有过失之他方负责。

  第十三条 损害赔偿责任之约定

  期货交易辅助人代理委任期货商(乙方)执行第三条各款业务,所生之损害赔偿责任,与委任期货商(乙方)连带负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纷争处理及仲裁约定

  因本契约所生之争执,各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若当事人同意提交仲裁,仲裁机构、程序及效力均依相关法令规定。

  第十五条 本契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合同范文

  担保函(中文)

  已收对价,我们特此不可撤消的和无条件的担保代替(债务人名称)支付有关款项(大定金额)为此,下述(票据份数)本票/汇票已经开立。

  金额到期日

  付(收款人名称)或其指定人

  (本票)签发人(债务人名称)

  (汇票)出票人(受益人名称)

  (汇票)承兑人(债务人名称)

  如果(债务人名称)因任何原因未能付款,即使未对有关本票/汇票做成拒绝证书,我们保证在本办公地点(详细地址)见索即付。

  本保函是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并服从于(国名)的法律。本保函项下的索偿应于最后一期付款到期日后一个月内提交我们。逾期后,本保函应视为无效并退回我们。

  担保人名称______

  担保人签字______

  报价或承诺函(中文)

  伦敦,1985年1月30日

  迳启者:

  关于包买票据融资——Ruritania

  感谢你1985年1月25日来信,在信中你概述了为之寻求包买融资报价的背景贸易。

  作为回答,我们提出无追索权包买有关本票的下述报价。

  买方:RuritaniaEngineering

  货物:车床

  包买总额:一套六张半年到期一次的本票总额为2,068,000联邦德国马克。

  期限:最后一期的到期日不晚于1988年4月30日。

  交割时间:

  货物——1985年4月单据——不迟于1985年4月25日担保:DevelopmentBankofRuritania的保付签字。

  付款地:Ruritania

  利息:年率9%,半年息复利,按年实际天数365天/年基本天数360天计算并准许5天宽限期。

  报价失效日:1985年2月1日

  选择期:接受报价后30天。

  选择期费:按0.125%一次性立即支付。

  承担费:只有在你签订合同后才需支付。承担费从选择期失效至提交单据为止按每月0.1%收取,每月预付。

  特殊要求:Ruritania国家银行批准外汇资金转移的证明以及有关本票系根据Ruritania外贸部颁布的《外贸单据规则1981》要求出具的证明。

  我们期望这些条款能获得你们的同意。

  请以签退本函所附付本的方式表明你们对这些条款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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