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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第1篇

紫霞仙子说,我爱的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总有一天,他会驾着七彩祥云娶我。

而,不是一位盖世英雄,他只是一位普通的老师,他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是一位良师,更是一位益友。

去年夏天,我们第一次相见,他又高又英俊,是女生心目中的男神,每天都有一群女生围着他团团转,那时的我,心高气傲,对谁都不服气,尤其是他,要每天想着法子找麻烦,但他却从来没有对我发火,我更加讨厌他,更讨厌他周围的一些女生,我渴望她和我说话,可是他仿佛也在等着我去找他,两个人就像谁也不肯服输,彼此都想着自己会赢。终于,还是我没能忍住,决定要和他好好相处,在这最后的时光里,他在学习上指引我前进,在最后的一段时光里,我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这都多亏了有他。

他身边总是有很多女生,正是因为他那幽默的性格,他的一句话都能逗得我们哈哈大笑,但临近考试非常紧张的时候,他总是讲些幽默的话语,来使我们心情放松,最终我们班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这都多亏了有他。

不论良师还是益友,我都很爱她。

我喜欢作文第2篇

随着一阵优美的音乐铃声,自然夏老师踏着轻快的步伐,笑眯眯地走进了教室。

“今天,我们来做一个小实验,好不好?”夏老师神秘兮兮地说。“好!”同学们都不约而同地回答道。我听了,也高兴极了:Yes!又要做实验了,太棒了!“现在请大家把手张开,呈八字形放在耳朵后面。”夏老师一边说,一边作者示范。“咦?把手放在耳朵后面做什么呀?”我喃喃自语道,不知夏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夏老师似乎看清了我的心思,笑着说:“今天我们来学习我们的双耳。”可我还是有些疑惑不解,学习我们的双耳和把手放在耳朵后有什么关系呢?我挠了挠头,慢慢地把手放在耳朵后面。这时,夏老师突然出其不意的拍了拍手。“哇噻,老师拍手的声音好响哦!”我自言自语道。接着,夏老师有让我们把手放下,于是,她又拍了拍手。“咦,怎么声音变轻了?”我一个人抓耳挠腮地小声说着,呆呆地望着夏老师。

“我们每个人的双耳里有一个耳道。”说着,夏老师指了指耳道的地方。又对我们笑了笑:“这个耳道里有一个鼓膜,鼓膜旁边有一块很重要的听小骨,而声音就是从这儿穿进大脑的。把呈八字形手放在耳朵后面,就能更贴近听小骨,因此,你们把手放在耳朵后,听到的声音才会变响。”听了夏老师的话,我才恍然大悟。

不知不觉中,时间过得飞快,不一会就下课了,但我还沉浸在夏老师让我们做的小实验里。夏老师的自然课就像一把金钥匙,让我在游戏中快乐地学习着。这节自然课真是我喜欢的一堂课!

我喜欢作文第3篇

我叫黎绮彤,可能大家都不了我,现在先自我介绍以下吧!快跟我来。

我现在已经三年级了,我9岁,头发黑里带黄的短发,我最喜欢的颜色是粉红色,我最崇拜的名人是李白,他可是一名大诗人,我特别喜欢他的古诗,如>>>等等。却妈妈老说:“你看,你个子矮矮的,还瘦,又不吃饭。” 我反驳说:“谁说的,我的身材是中等的,不胖不瘦,多健康啊!”

我很喜欢摘草莓,每次妈妈带我去田野摘草莓时,我都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那些又大又红的草莓,我们拿着篮子摘草莓,看见了这个草莓又要急急忙忙地摘另外一个,因为怕人家摘走了,我看到篮子的草莓就流口水,我不吃就直流不停,我就看趁人见不到的时后,我就偷偷的吃了一个又大又红的草莓,吃了以后我的口水立刻停了,草莓的味道又酸又甜,真好吃。

这就是我——爱摘草莓的我。

我喜欢作文第4篇

我喜欢美妙的音乐。美的旋律会使人陶醉,我漫步在音乐的世界里,好像看到了一串串生动的音符在向我挥手,向我问候。

我喜欢婀娜多姿、芳香四溢的花。花的颜色和意义各种各样:秋菊澄得活泼,玫瑰红得快乐,百合白得纯洁……令人心旷神怡,如痴如醉。

我喜欢回味童年。童年,是清晨的第一缕阳光,见证那露珠与新叶共舞;童年,是一串串浅浅的脚印,歪歪斜斜地写满在地上,啊!一生一次的童年呀!永远值得人们去回味、去品尝。

我喜欢看星星。那一天,夜像一位姗姗来迟姑娘,让我等得心情烦燥。过了一会儿,天缓缓地变暗了,天上繁星一片,每一颗星星都乖巧地眨着眼睛好像在对我微笑,月亮像一把镰刀一样,保护着每一颗星星,此时,我的心情也不知不觉地变好了。

我喜欢画画,画出生活中的每一张微笑的脸庞,每一处优美的景色以及每一个细节……我会画出一个大帆船,把我载到那遥远的温馨的港湾……

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了天下奇观和历史名人,也知道了怎样做人,还深刻体会到了读书的乐趣。

我喜欢梦。在梦里,我可以做我想做和爱做的事情,过无拘无束的生活,可是这种美而孤独的生活不会长久。

我也喜欢我的爸爸和妈妈。是妈妈给了我宝贵的生命,是爸爸教我做题,让我感受到了知识的力量……他们是值得我一生感恩的人,是他们给了我一颗会感恩的心。

我喜欢生活,也喜欢生活中的每一件事物和在我身边感恩生活、热爱生活的每一个人。

我喜欢作文第5篇

从小至今,我经历了风风雨雨,每一件事都像珍珠链一样,既串联着你,又串联着我。其中一件事让我喜欢上了小蓝。

我和小蓝是班上最好的同学,我们每天都形影不离。记得那一次,我想要一个飞机航模,小蓝那对 “顺风耳”知道后,毫不介意地答应了三天后送我一架飞机航模。

小蓝气喘吁吁地回到了家,又马不停蹄地忙着找飞机材料,他东奔西忙的。他陆陆续续地找出飞机材料,经过小蓝的仔细检查后,发现少了螺旋桨,他打电话叫他爸爸寄回来螺旋桨,不久,邮递员叔叔迅速地把材料寄回来了。

小蓝找齐材料后,准备下手,可是该从哪儿入手呢?对此,他疑惑不解,聪明的他想到了让电脑叔叔来教他,经过几小时电脑叔叔的讲解后,他开始下手了

他一有不懂的就去请教那无所不能、无所不知的电脑,经过艰苦的“战斗”后,终于完成了这架“开心号”。可是它却怎么都飞不起来,“啊!真扫兴”。幸好他的妈妈是个博学多才的人,帮小蓝解决了这个天大的难题。

接着,他去商店里寻找飞机的电池和充电器,到处都没有。也许老天被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感动了,终于小蓝买到了所需要的东西。最后,他送给了我这架“开心号”。

小蓝是一个乐于助人、坚持不懈的男孩,他不愧为我们班的班长,小蓝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作文第6篇

我最喜欢的人是谁?除了爸爸妈妈之外,那就数我们班的马老师了。

马老师大约有1米6左右的个头,身材很苗条,她有一头长长的卷发,卷发披在肩上,十分好看,她长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炯炯有神,鼻梁高高的,还有一张非常爱笑的嘴。

她平时喜欢穿一件的黑色衣服,外面再套上一件漂亮的棕色小外罩,喜欢穿一双黑亮亮的高跟鞋,好看极了,走起路来风度翩翩。

马老师和蔼可亲,平易近人,她对我们也很严厉。记得有一次,有一位同学考试没考好,下课后,马老师很严厉的把他叫到了办公室,虽然我不知道他和马老师在说什么,但是我知道马老师肯定是在鼓励他,好好学习,下次考好点。

记得在我上一年级的时候,举手回答问题声音很小,下课后马老师温柔对我说“回答问题的时候,要声音洪亮,胆子大一些,要有自信”,在马老师的鼓励下,我的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自信。

马老师读课文有声有色,娓娓动听,写字也很棒,还很幽默风趣,还经常逗我们开心……

马老师是我们班的班主任,她对我们非常关心,马老师说过:“班主任就要尽自己的职责”,她经常用这句话激励我们:“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这就是我喜欢的马老师!

我喜欢作文第7篇

也许有的人希望得到成功,但成功的背后必定有失败。因为失败,可以总结经验,使下次的实验能多考虑一方面,使之完善。所以,我喜欢失败。

为什么爱迪生能成功的研制出电灯?是因为失败,是失败使他不停的尝试,最后发现钨才识适合制作灯丝的材料。据说,当时爱迪生在经历了失败后,不停地寻找材料,钢丝、铜丝、竹碳丝,头发……,在经历了一千多次失败后,发现了了钨,钨丝不但可以耐高温,而且使用时间可达三千多个小时,在反复实验,最终才得到成功,并投入于生产,是电灯走进了千家万户,从此它并成为了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其实类似的经历我也有,在读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第一次接触了《冒险岛》,使它让我知道了:每一份成功的背后都有失败。以前,在那个游戏中,设置了有障碍的任务,那时我还不懂,上去就跳起了花脚舞,后果用脚指头想想都知道,肯定完成不了任务了。后来,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后,我总结了一下,为什么会掉下来?掌握不了时机,心情不镇静等等。现在不同了,从以前的两三个小时完成到现在的十几分钟完成,背后又经历了多少努力。有一次,手指在键盘上不休息地按了一下午,导致第二天手酸得半死。现在还有好多难关我都没功破呢!这肯定又得牺牲我小小的指头了。

如果说玩网络游戏没有好处,那为什么我有懂得了这个道理。我手机的日志上为什么有会有这样一句话――如果说失败是一块砖,那么多一次失败就多一块为成功桥梁加以固定的基石。如果你问我喜欢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喜欢失败!”

我喜欢作文第8篇

我来到这个世界上已经八年多了,认识很多很多的人。提到我最喜欢的人,这个问题可使我左右为难,是写我的爸爸呢还是写妈妈?或者是其他的人?思来量去,就决定写爸爸。的确,爸爸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他对我的影响特别特别的大。

爸爸个子不高,只有1米60厘米,属于典型的“三等残废”。他长着一张方脸,短短的寸头,眉毛很浓,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活象一对稀世珍宝,鼻子中等高度,嘴巴不大不小。他平时爱穿一件短衬衫和一条运动短裤,嘿!你别说,看上去还挺有几分帅气哩!

在我们家里,爸爸是一家之长,大事儿他说了算,我们公认的他是老大,妈妈老二,我就不用说了,理所当然的老三喽!不过,我自己的事儿可是我自己做主的。我们经常互相帮助,家庭关系非常融洽,充满民主、平等的气氛。

爸爸十分关心我的学习,每天放学回家都督促我认真完成家庭作业,还要帮我仔细检查,遇到不懂的或者是难题,他会耐心地跟我讲解,有时候我们会一起去寻找答案。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之下,我们克服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一道又一道的难题被我们攻克。很多时候妈妈也会加入到我们的行列中来。

另外,爸爸还非常关心我的身体和生活,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我们经常一起做游戏、玩耍、运动等等,使我的身体棒棒的,生活丰富多采、其乐无穷。

啊!我真幸运,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更为幸运的是我有一个好爸爸,我为他而自豪,我们是真正的“天下第一父子”。

我喜欢作文第9篇

泱泱大国五千载,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家喻户晓。而四大名著中,最使我刻骨铭心的便是《西游记》。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所写的人物个个活灵活现,栩栩如生。但是我记忆犹新的便是《西游记》中聪明伶俐的孙悟空。

孙悟空乃东胜神洲敖来国花果山水帘洞人氏。经观音菩萨点化,成为唐僧的徒弟,与唐僧一同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降妖除怪,立了不少大功。这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孙悟空对师父可谓是忠心耿耿。如果找到了什么好吃的食物,他第一个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师父。一路上,他保护师父,斩妖除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冒犯天条。他凭借着自己聪明的才智,与妖怪勾心斗角,最终成为妖怪们惧怕的对手。

孙悟空充满凛然正气。一次,他来到了一个国度,那个国家迟迟不下雨,人们的生活越来越艰辛。为此,他与猪八戒来到天宫,搅得天宫里一片混乱。最终,玉帝勉强答应给那个地方下雨。从此,那个国家的人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也会与师父有点小摩擦。可我认为这些事归根结底都是唐僧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把一群强盗杀死了,唐僧就要孙悟空走,而且这辈子再也别做他的徒弟。这时候,孙悟空只能再三恳求师父把他留下。可唐僧就是这么狠心。孙悟空只能深情地和唐僧告别,独自回花果山了。少了孙悟空,就少了一个保护唐僧的人。不久,唐僧被妖怪捉去。猪八戒便请孙悟空回来,救出了师父。从此,师徒俩的关系越来越融洽,两人的摩擦也渐渐减少了。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历史长河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每当读起它,我的心里就很快乐,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欢的《西游记》人物是谁吗?

我喜欢作文第10篇

我喜欢的人物有很多,如张飞、刘备、孙权……都是我的偶像。但既爽快又勇猛的武松可是我最敬佩的人。

武松在饭店吃饭时,最能体现出他那爽快的性格。

他在饭店里的饭量大得惊人,别人吃饭时都是一盘一盘的上,可他就不同了,吃东西从不嫌多,连肉都要五斤五斤的要,他的肚子就好像他无底洞。他喝酒时更可以看出他的爽快,你看他在三碗不过冈酒店时,不管店主怎么劝,他还是大碗大碗的渴酒,别人喝酒时都是一杯一杯细细品尝,他却不管酒的强烈不管酒的浓度,直接一口喝下,从不慢慢吞吞,一幅十分江潇洒的样子,让人一看就起了敬佩之心。

他不仅是个爽快的人,他还是个勇猛的人。

在景冈山上他虽然已经昏昏沉沉,已经昏昏欲睡了,但他在老虎面前却还是十分镇定,老虎一再使出自己的必杀技却都被武松一闪而过,没有损伤武松一丝一毫,而且他不仅躲过老虎的进攻,他十分镇定明白自己如果跑走就只有死路一条。自己竟主动上前和老虎拼杀,仿佛在说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最后居然赤手空拳打倒了老虎,平平安安的走下了景冈山。

你看这就是我所喜欢,我所敬佩的武松,一个既爽快又勇猛的人。

我喜欢作文第11篇

我最喜欢的人――妈妈。妈妈高高的个子,白白的皮肤,长得不胖也不瘦。妈妈长着浓浓的弯眉毛,大大的眼睛,从眼睛里透智慧的光芒。这就是我的妈妈,怎么样,长得漂亮吧。 妈妈是我的第一人老师。记得我第一次写作文的时候,我不知道如何下笔,是妈妈带我走出家门,来到野外,走到田边,让我写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

每逢星期日,妈妈就会带我去人民公园,观察景物和动物的特点;回到家妈妈让我把所观察到的写下来。就这样我在妈妈的精心呵护下,像一只学飞的小鸟,羽毛一天天丰满了。 , 每当我写完,妈妈总是我的第一有个读者,读完后,总是夸我几句。即使我的词句写错了,妈妈也会和蔼的说:“如果这句话这样写就更好了。”我总是做着鬼脸把错误改正过来,感觉轻松又愉快。 在妈妈的赏识和认可的目光下,我蹒跚的走出了第一步。我心里是那样的高兴,那样的自豪! , 妈妈也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有什么事我就给妈妈说,因为我不用担心我错了妈妈会指责我。

当我苦恼的时候,妈妈毫不吝啬的为我解忧;当我迷茫的时候,妈妈给我指明了方向;当我垂头丧气的时候,妈妈们会为我大足气;当我失败的时候,妈妈给我信心和勇气。 妈妈就是一种神奇的力量,让我健康快乐的成长。妈妈,我爱你,我要告诉全世界:“妈妈,我最喜欢你!” ,

我喜欢作文第12篇

电脑有着许多千奇百怪的功能,能帮助人们查找一些各种各样的疑问,对我这个人来说,电脑可以成为一个“全能高手”。随着世界飞速发展,每家每户都装上了电脑,我家也不例外。因此,我成了一个十足的电脑迷,你们知道这是为什么吗?那我就来告诉你吧!

有一次,我在查完资料后,惊奇的发现了有许多小游戏,有《4399小游戏》、《7k7k小游戏》、《赛尔号》,等等,看得我如痴如醉,我随意点了一个叫《赛尔号》的小游戏,仿佛进入了一个奇妙的太空世界,里面有一些威武的机器人,还有一些高大威猛和机灵可爱的精灵们。不知不觉的,我沉醉在了这精典的游戏中,时间一分一秒的像河水一样的流过,我还沉睡在游戏中。突然,妈妈拿起了她的“铁板手”,我二话不说,立刻停止了游戏,灰溜溜的走了。

还有一次,老师在上电脑课,我在玩游戏,下课了,同学们拼命的跑回教室,只有我还在玩游戏。老师好奇地问我怎么还不走,我恍然大悟,赶紧跑回教室。

虽然电脑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快乐,但是,不能过分的沉迷于游戏当中。我更喜欢它像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就能随时向它请教,向它学习,成为我生活和学习的“小助手”。

我喜欢作文第13篇

在我们教室里的“动物园”里,有好多动物,有乌龟、金丝熊、鸟,其中我最喜欢金丝熊。

金丝熊的形像一只油老鼠,可是尾巴没有油老鼠的长,尾巴像兔子的尾巴,身体像一块小饼干,是半圆形的,头小小的,眼睛像黑宝石一样,像点缀上去一样,它的毛色很鲜艳,四肢像“黄金鼠”。

它的嘴角不停得动,好像嗅到自己的“美餐”。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它还喜欢在杂草堆里成天睡大觉,只要看见有人盯着它,它会全身发抖,躲更深,有时还看不到它。

它的脾气很温和,不时的发出“吱吱”的叫声,好像在说“你们干嘛老盯着我,我记得,我好像没有得罪过你们呀”惹得同学们哄堂大笑。

记得一次,我站在笼子旁,看着它,我小心翼翼的打开门,又小心翼翼的把小金丝熊拿起,捧在手心里,好让它熟悉我的味道,可是它偏偏不,它老是往有袖子里爬,可能是太冷了吧!我看见那个小家伙那副可怜样,我便依依不舍的把它放回去好让它早点回到它“温馨的家”。

这就是我们教室“动物园”的金丝熊,很可爱吧!现在让我也听一听你们班“动物园”里的小动物,我想一定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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