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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作文

生活作文

生活作文(1):

一个人趴在书桌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窗外,一阵风吹过,卷起了几片枯树叶……

转眼间,我已经出现在了幼儿园的塑胶场地上,周围一切都是熟悉的,熟悉的滑滑梯,熟悉的小秋千,熟悉的钻洞毛毛虫……“这位小朋友,快来一起做操吧!这样身体才能棒起来唷~!”周老师亲切的面孔出现在眼前。我傻傻地点了点头,赶快跟着其他的小朋友一起做广播操,“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早睡早起身体好嘿~”做完操之后,周老师给我们每个小朋友发了一块脆脆的旺旺仙贝,我轻轻地用小嘴咬着美味的零食。“小朋友们快来喔~玩转椅喽!”我立刻和其他的伙伴们冲向转椅,坐稳后,老师给我们转,一圈,两圈……我们玩得可尽兴了,小朋友们都玩得好开心哦~!老师又让我们回到教室,让我们打开美术学册,“小朋友们真乖,来,看。这个孙悟空是不是很漂亮呀?可惜它是白色的,你们能帮它配上好看的颜色吗?一起动手吧,我们一起来让孙悟空恢复颜色……”我拿着一支红色彩笔在书本上随意地图画着,老师走过来,还竖起了大拇指:“真乖,画的真不错~!等会下课奖励你一颗糖果。”一幅胡乱的涂鸦就能得到一句甜甜的表扬和一颗美味的糖果。或许,这种荒唐的事情只有在幼儿园里发生吧。

荒唐的事情只是发生在短暂幼儿时代,现在的生活才最真实。

我端端正正地坐在棕黑色的课桌上,不敢有一丝放松。集中注意力,两只眼睛目光落在老师和黑板上,脑袋里装都是学习二字。还要注意老师的每一个问题,要尽自己的能力举手。好不容易熬到下课,我伸伸懒腰,准备好好地利用这短暂而宝贵的10分钟来休息,可不料,数学老师又匆匆地赶来,草草写下几行字,告诉我们要赶快把某某页的某某题做完。我们只好放弃这可休息的10分钟,用来做数学题。满脑+-×÷,想不死都难!又来了道6975×9987,天哪~!我们真的可以向动画片里的人物那样眼珠骨碌转,显示的全是1、2、3、4……又上课了,看看课程表,美术课?!真的是美术课吗?太好啦!上美术课可以完全地换换脑子,可以尽情地遨游在色彩的世界中,欧耶~!咦——不对不对!怎么黑板上写满了英文?老师怎么用英语讲话?仔细一看,上美术课的老师也就是我们英语课的老师。她怎么可能不抓紧这一节课的时间来恶补我们早上没学到的英语知识?My"god!怎么会有这样的老师呀!我们可是才五年级呀!

为什么?为什么!对比的生活为什么差异如此之大!

生活作文(2):

生活是我们的母亲、我们的老师、我们的朋友······我在生活中领悟到了许许多多书本上没有的道理和知识。我无时无刻不在生活中成长。

还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马上就要用钢笔写字了。我很是兴奋,但问题很快就摆在了眼前:钢笔可不像铅笔,写上去就很难再修改了,而我的字却······只是我十分的苦恼。母亲给我出了个主意:亲自教我练硬笔书法。

开始的几天,母亲一见我做完作业便赶紧教我练字。为了能让我学得更快,母亲手把手地教我。我一边写着,一边想着:一定要努力、努力啊!快点学会呀!

不过我很快就泄气了--不知母亲是怎么想的,都一连好几天了,她竟然一直坚持只让我写“一”!这不禁使我在暗地里埋怨母亲了:真是的,写“一”多简单,为啥总写啊?如果早知道练字这么无聊,我就不学了。

母亲知道我在打退堂鼓,便在我的耳畔语重心长地说:“要想成功,一定要从小事做起,你现在也是一样。”我搔了搔后脑勺,思考着这句话的含义。可不管我怎样静思默想,就是没有答案,不想继续练琴的念头越来越大了······

善于察言观色的母亲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开始翻箱倒柜地把我前几天写的“作品”找了出来。然后按写的顺序以此摊开,摆在了我的面前。这是我有些迷惑了,开始想入非非。母亲的话打断了我:““你看看,有什么不同?

我仔细地看了又看,细细比较,竟发现每一次写的”一“样子都有些不一样--一次比一次考看了!我睁大了双眼,眉脚尖露出了一丝兴奋。真不错,我进步了!很快我却又疑惑起来,便问道:“从中能说明什么呢?”

“你想,写“一”自然是简单不过的了,可只要你不断地努力写,依然可以获得很多宝贵的东西。任何事情都要从小事做起,以小见大嘛!”母亲详细而缓慢地和我解释道,使我把它牢牢记住了。

于是,我又练起了“一”。我相信我的字一定会更加清秀的。

我又从生活中学到了一样难以言表的东西,生活可真是我的良师益友!

生活作文(3):

生活不是一场戏,它确定不了生命的尽头是完美还是缺憾。生活往往就是如此,没有片头和片尾,有的只是那些情絮飘零的日子,那些

随波逐去的年华

小浪花就像连绵不断的雨,经久不息,不曾断绝。生活不是静止不动的站台,而是长鸣而去的列车。如果把生活比作天堂,这天堂里却没有阳光;如果把生活比作地狱,生活却还不至于如此绝望。时间就像被撒旦的魔杖一带而过,回首往事。才发现

流动奔涌的才是生活

有些人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秋季里一个灰蒙蒙的背影。汽笛响了,列车开了,站台上凄凄凉凉,只剩下离别的悲伤。徐志摩说: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淡淡的悲伤,淡淡的愁,我才知道,其实每个人都有那些

情绪飘零的日子

情绪飘零的日子,天,是灰色的。漂洒着点点滴滴的忧伤。每个人都有失意的日子,但生活还是继续着。所以在那些日子里,我们告诉自己:没有离别的忧伤,又怎会有重逢的喜悦。轻轻的把一片落叶拾起,轻轻地不留下一丝叹息。每个人都会有那个

心灵中的天堂

最真实的东西,往往离生活最近;最美丽的东西,往往离自然最近;最想要的东西,往往离梦想最近;而最朴实的东西,却只记在孩子的心里。无奈是生活的必需品。每个人面对无奈时,都会做出无奈的选择。有些人他选择了坠落。在人世沉浮中,他们将纯真如泥沙般埋入心灵的湖底,在人生的旅途中,他们将自私装进了那即将带走的行囊。可我总相信这个世界告诉我,昏暗的天地中总有一放净土,一片碧海蓝天,不信

你听,泪滴的声音

听到心跳的声音,你感觉到生命的存在;而听到泪滴落的声音,天使说,那里心灵最紧处的震撼,可悲的人没有任何情感而言。天使说,那就是他们生命的

尾声

生活不是一场戏,生活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生活既像一首诗,又像一首歌,它是没有选择的选择。

放飞的风筝离开那条线就不会飞得太久;生活走出那个圈却走不到尽头。牵着你还是那条线,围绕的还是那个圈,生活就是这样的生活,那就让我们幸福的期待,期待着幸福生活的来临吧!

生活作文(4):

从不曾想过,与那么疯狂的艺术家有接触。但是,这次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艺术。

“是不是太过匆促了呢?”看完书以后,我这样问自己。一个艺术疯子,是有些可笑,但是却留下了万物在世间最美的样子。一生的巅峰还未达到,至少我这样认为,就这样匆匆的逝去,有些可惜。

还有那么多的精彩瞬间等着他来捕捉呢。

后来,经不住那神奇的魅力,我又翻开了那本书,仔仔细细的读了一遍。“好像那样的一生也是辉煌的。”原先的想法有些动摇。回想下来,坚定了后来的想法:那样的一生不仅辉煌,还是美丽动人的。

不是说梵高长得有多么的动人,事实上我相信他的面孔可以吓得任何一个未过五岁的孩子痛哭流涕。面容上的缺憾,造就了他心灵上的美丽。他的一生是残缺的。没有真正的亲情,除了母亲的关爱和弟弟的依赖,其他的,就都是冷嘲热讽了;没有所谓的、真正的爱情,只是无谓的敷衍,一个有一个如过眼烟云般的女孩,是那么的不真实。

那剩下的向日葵,如狂流般的星空,留着大胡子的、淳朴的邮递员...... 一切的美丽在梵高的笔下带着一种惨败的意义。不知道是对苦难有了真切的感受,还是对世界带着些许失望,那果园里开满花的树有些陈旧,但又有些朴素的真实。

原本我并没有对梵高这个人又太多的兴趣,只是单纯的认为他是个奇奇怪怪的疯子。后来有些改变:一个有骨气的疯子。再后来,便是一个有理想、有渴望、十分真实的疯子。他始终是个疯子,艺术把他锻炼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用感性和心情来左右生活的人。可是,任何一个艺术家都是这样的,而他,因为更疯而变得更加特别,也许也更加成功。

在痛苦与艺术交织的大网中,我似乎触碰到了梵高的灵魂。是不是像一缕清风?逍遥自在,清新自然。是不是如一颗钻石?坚不可摧,闪亮动人。是不是像炙人的岩浆?给其他人精神上的磨砺,又给予人们力量。那样的灵魂是高尚的,又是特别的。其他的灵魂安逸得让人仍不住打个小盹儿,而梵高却折磨着人们。他的视角是那么的独特,反映了人间的苦难;他的眼睛是那么的神奇,看清了所有的美丽:美丽是伴有丑陋的。若没有丑,便没有美。

真正的美,是丑到极致的;而真正的丑,是美的。

也许,人们不应该随波逐流,做自己的主人才会拥有真正的人生。生活不能被命运所压倒,但是却能被精神所左右。

“斯通的笔写出了梵高的魂——

一个因善良受苦的天使,一个用色彩享乐的天才。”

——周国平

梵高的灵魂,决不会像被他割掉的耳朵一样化为腐朽,而是永远的渗透在这个多彩的世界。

生活作文(5):

在那些空旷和无人的地方,在那一刻四下安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英雄。不要人承认,也不要人记得。

——北野井孝

天公从来不懂得如何做美,抑或是他老人家根本打心眼里就是喜欢站在不胜寒的危楼窥视人性的丑陋,然后很卑鄙的偷着乐。生活永远是主宰者。虽然我们一直在说着“我们要做生活的主宰”,可当我们真的愿意低下头来真诚的审视一下我们的一切的时候,却不得不承认,生活――永远处在令我们肃然生畏的高度,跳着高贵的芭蕾蔑视一切。他不仅用嘲讽的姿态窥视着人性的丑陋更是让人们在一次一次的挫败中显示出灵魂的污点。但现在,我要说的并不是“人性的丑陋”更不是“灵魂的污点”,这些都不是重点,因为他们与生俱来,不是与谁生而俱谁来,而是人类——这样一个世世代代都很自以为的物种劣根性的积聚,所以,无从改变,渊源太久、太深邃。

我站在不及天际的高崖远眺,天知道我的瞳仁里汇聚的竟是茫茫一片尘埃。我听风的呼啸带着轰隆的哀鸣,他提醒着我人心的软弱,于是我爱上了他。因为这每一次的哀鸣都激荡起我要从灵魂深处变得更加顽强的心潮。

在那一刻四下安静,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英雄!用柔弱的灵魂与哀鸣的狂风殊死搏斗。我战胜着他的狂妄,成就了我的伟大。我不否认我的灵魂有污点,这又何妨?

我坐在夕阳余辉下即将汹涌的大海的边线上安静呼吸。我听见那些汹涌的海浪附和着我呼吸的节拍。那一刻,他们竟是如此安静。温顺得甚至让人忘记了他的凶残。夕阳血色,粼粼波光不甘示弱的反射着那些血色残阳直直射进我的瞳仁。这才是他的颜色,不甘示弱的,就像你在听海螺时每一次听到的那些黯然失色的呼喊,对,他们倚仗着不可抵挡的巨浪吞噬了无数勇于抵抗命运的渔夫,倚仗着他狡黠的怒吼证明着他脆弱的不甘示弱。对,他是脆弱的,在面对那些勇敢向他的巨浪、他的怒吼挑战的渔夫——那些真正不甘示弱的灵魂时。这些灵魂都是不完美的,可这又何妨?正是这令人望之生畏的狂风巨浪将他们的灵魂放大到及至。这些不完美的灵魂,用他们卑微的强大诉说着人性的可贵,那么即使生生世世有时不免于丑陋,又何妨?

在那一刻四下安静,我觉得人的灵魂就是永世不可磨灭的英雄!

生活——他高贵。对,他以一种高不可攀的姿态成就着他的高贵。终究高贵。然而,他却只能始终站在凛冽的寒风中跳着看似高贵实则孤单的芭蕾。

人性和灵魂——也许卑微,也许有污点,甚至也会丑陋,可他却用他的卑微时时刻刻挑战着生活他水晶般易碎的高贵!他不高贵。我庆幸造物着没有给予他这空虚的高贵,让他有机会去成为一个英雄!不要谁承认,也不要谁记得的英雄!

众里寻他——他在灯火阑珊处悄然绽放……

灯火辉煌依旧,是谁阑珊?

生活作文(6):

如墨夜色,一轮月,独挂枝头,洒下月光许许。

古街小巷,一扇门,兀自闭合,留下一道目光。——题记

充满诗意的题记,透出浓浓的抒情气氛。

晚自习上,白炽灯散出一片清冷苍白的光,光下的我们,没有日光下的活力,失去了血色,即使玩笑,也是冷冷的。

忽的,毫无准备的,雨就这样下,窗边的同学,来不及反应,一两秒的愣神,待匆忙去关窗时,洁白的校服已湿了大半,雨,是这样突然,待迟钝的我反应过来,教室已乱成一锅粥。值班老师匆匆赶来,把即将盛及顶峰的火苗,一下子浇灭了。

我虽在做作业,笔下却没有写出一字来,不由得皱了皱眉:真是的,早知道就带一把伞了。虽然教室离宿舍不远,但也够将我全身淋湿了。

望了望周围,似乎大部分同学都带伞了,即使有几个没带伞,也是平时人缘极好的几位同学,一下课,想必有人争先恐后地帮他们打伞吧!本就人缘不好的我,前几天又刚好和唯一的朋友吵架了,现在……

为后文埋下伏笔。

下课铃响起,我慢吞吞地收拾书包,不想有人看见我待会的狼狈模样。待我收拾好书包,教室只剩下我一人了。

背着书包走出教室,雨,丝毫没有减弱,反而更加肆虐。咬咬牙,冲进雨幕,“啊”才踏出一步,我的鞋就被完全浸湿,不由得小声尖叫,雨,没有给我犹豫的机会,只看了一眼我那可怜的鞋子,便又跑起来,才跑了两三步,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臂,头顶的天空也不再有雨。

我很惊讶,是谁拯救我,是天使吗?我回头一望,一位漂亮的学姐睁着她的大眼睛,微笑着望着我。她松手,笑着说:“我们一起遮吧!”声音不是甜美,但让人很舒服,我感激地说:“嗯,谢谢。”

仿佛我们是多年的好友一样,她那么自然地挽上我的手,似乎,学姐身上还有一丝淡淡的香。

第一次,觉得教室到宿舍的路那么近,近到我来不及问一问学姐的班级,姓名。

回到宿舍的我,虽然鞋子,衣服都已湿透,可是,内心深处的花,经过雨水的灌溉,更加娇艳。

夜色如墨,一轮明月,挂在枝头,稀稀朗朗的星,散在四周,一片柔和的光,微微照亮一片菊花园。

用景来烘托情,韵味无穷。

古街小巷,一扇朱门,轻轻开启,门后,一张小脸露了出来,怯怯地朝门外背着大包小包的男人叫声:“爸爸。”

这个情节放在这里有些牵强。

黑夜,因群星而璀璨。房子,因亲人而温暖。

生活,因你,因爱而精彩。

生活作文(7):

我突然发现,我们花园滑滑梯的附近一个野草丛中有一群蝗虫。

开门见山,直接、引入本文叙写的主要对象。

这些蝗虫有不同种类的,现在让我来一一介绍。

第一种蝗虫是这里唯一能飞的蝗虫,它们是最难抓的。它们的最大特点就是触角头发丝般细,而且特别长,比身体还要长。雌性蝗虫不能飞,颜色是绿色的,稍微有点偏黄。雄性蝗虫的颜色像玉一样无暇,它们能飞。它们的翅膀和蚱蜢的翅膀几乎一样,第一对翅膀主要是辅助伪装成枯叶的,第二对翅膀是半透明,带一点桃红色的。

细致地描写了这种蝗虫的特点。

第二种蝗虫是这里最能跳的蝗虫,它们是浅棕色和深棕色相间的蝗虫,它们的跳跃足靠着身体的那一部分是红色的,红色的这一部分十分强壮,有很强的弹跳力,一跳就能跳老高,蹦几下就不见了踪影。它们的身体很硬,比蜗牛壳还要硬,如果你抓住它,它的腿就会疯狂地跳动,有力的挣脱你的束缚,有百分之五十的可能会逃脱你的手掌心,比起第一种蝗虫来,它的触角就粗短多了。

重点突出了其“能跳”这一特点 。

第三种蝗虫是介于两种蝗虫之间的,普普通通的蝗虫。它的触角和第二种蝗虫很相像,全身浅棕色。弹跳力不是很好,也不会飞,不过它们就是喜欢站在高处。如果你吓到了它,它不会像其它有跳跃足的蝗虫一样跳得远远地,而是直接跳到草丛里,藏起来。

对比介绍,使特点更加突出

我每周末都要来这片草地,几乎要把这片草地踏平了。为了蝗虫的生存,我还是远离了蝗虫草地。

我还发现了一个散发着熏人香气的花丛上常常会有蝴蝶光顾。有平淡无奇的淡灰琉璃小灰蝶,有拥有着红、黄、黑、白四种颜色的三色堇蝴蝶,有漂亮的却有毒的端紫斑蝶,它们轮流光顾着这个充满香气的圆形小花坛,吸食着这些美味的花蜜。我经常在这里收获一些蝴蝶,观察一下它们,就把它们放掉了。

略写。

这两个地方是我研究昆虫的宝地,在研究观察的同时,我还要珍惜它们的生命,给它们繁殖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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