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城市化地区内每户限养一条犬只,养犬人应当将超量的犬只送交符合条件的其他个人、单位饲养或者送交犬只收容所。
2、是不是奥巴马的收养行为只是被安排得像是一次救助,或者至少模糊了界线以堵住那种“奥巴马从养犬人那里弄了只纯种狗”的批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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