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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兰达权利
更新时间:2024-03-29 05:14:36

基本解释

  美国朝野激辩是否应给予恐怖分子“沉默权”

  摘要

  米兰达权利(miranda rights),也称米兰达警告,美国刑事诉讼术语,也就是犯罪嫌疑人保持沉默的权利。其核心内容可总结为是“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项权利,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你有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讯问时有权要求律师在场;如果你没有钱委托律师,我们将为你指定一名律师。”2010年5月,纽约汽车炸弹爆炸未遂案,掀起美国朝野的新一轮激辩——是否该赋予恐怖嫌犯“米兰达权利”。

  米兰达权利-由来

  

  米兰达权利(miranda warning)是在逮捕审讯前,警察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其享有的权利。

  美国历史上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因为后来警察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米兰达权利就是从这个案子开始的。

  1963年初春的一天,20多岁的墨西哥裔美国人欧内斯多·米兰达从家中被警察带到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市警察局进行讯问。在这之前,一名18岁的剧场服务员在下夜班回家的路上,被一名陌生人开车带到郊区强奸,之后又被扔到她的住家附近。一个星期后,这个女孩子碰巧看到一辆车和强奸她的人开的那辆很像,警察顺藤摸瓜,找到了车子的主人特威拉·霍夫曼,并了解到和特威拉同居的伴侣米兰达有犯罪前科,因此把他作为犯罪嫌疑人带到警察局。

  卡罗·库利当时是亚利桑那州警察局负责讯问米兰达的主要侦探,现在已经退休。他回忆了当时讯问米兰达的前后经过。他说:“进到讯问室后,我告诉他,我们认出了他的车子,并问他是否把一名女孩子拖到车里并带到郊区强奸了她,他断然予以否认。我问他出事那天晚上在哪儿,他说在工作。他说自己不知道此事,而且不在犯罪现场。讯问进行了半个小时, 我们的交谈是友善的,我问他是否愿意和其他几名男子排队站在一起,他同意了。”

  库利侦探让受害的女孩子在这些人中辨认罪犯,但是她无法确认就是米兰达,只说他是其中最象的一个。库利侦探就又回去继续讯问米兰达。他说:“米兰达问我,他的情况如何?他是指辨认的情况。我说,情况不好。他说,那我最好还是实话实说吧。他就从头到尾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在书面供认书签了字。”

  但是由于米兰达无力聘请律师,法庭给他指定了辩护律师,律师在研究有关证据后,发现警方是通过非正当方式获得供词的,因此决定上诉。

  德布斯曾经作为侦探参与讯问过米兰达,现在他是菲尼克斯市的一名律师。他回忆说:“米兰达的辩护律师向我们询问了米兰达被捕的经过。他问我们米兰达是如何被捕的,有没有被打倒在地,我们有没有告诉他有权请律师,有权不回答警察提问等,我们的回答是没有。”

  辩护律师以警察没有事先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为由向法庭说明,米兰达的供词不能作为证明他有罪的证据。但是,法官指出宪法中有关保持沉默的权利不适用于被警方拘押的嫌疑人,驳回了这一上诉。法庭宣判米兰达两项罪名:强奸罪和绑架罪成立,并判处他双重20年到30年有期徒刑。1966年2月28号,米兰达一案最后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理。

  1966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五比四的多数,推翻了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宣判米兰达的供词无效。最高法院运用司法审查权,对宪法第五修正案有关沉默权的规定做出解释,指出警方在讯问犯罪嫌疑人之前必须告诉他有聘请律师和要求律师在场的权利。如果嫌疑人没有被告知这些权利,那么他的一切供词无效。

  但是,曾经讯问过米兰达,现在已经退休的库利侦探对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提出异议。他指出,米兰达并不是在他家中被捕的,他是自愿和警察一起到警察局去的。他说,“如果他当时没有被捕,那么他和我们交谈,并在被捕前供认了罪行,就不能说违反了宪法有关不能自证其罪的规定。如果亚利桑那州认为他是被捕了,那么,他的确要被告知他的权利。但是,1963年,没有任何规定要求警察在讯问之前告诉犯罪嫌疑人他的权利,所以说,联邦最高法院驳回这个案子实际上是改变了法律。”

  库利说,他们并没有做错什么,因为他们是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行事。但是,米兰达并没有因此逃脱法律的制裁,他的伴侣特威拉向警方供认,米兰达曾经向她承认了强奸的罪行。因此,1967年,法庭第二次对米兰达进行审讯,并判处他20到30年监禁。

  亚利桑那州菲尼克斯兰警察局的新闻发言人莫拉莱斯说,米兰达服刑一段时间,出狱后利用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招摇过市。他说:“米兰达从监狱中出来后,特别是在联邦最高法院历史性的宣判之后,他经常光顾市中心他最喜欢的一家酒吧,并在那附近向人兜售由他签名的米兰达权利卡片。他把自己看作是个名人,而且也有人去买这些卡片。”

  1976年,米兰达因在酒吧门口与人发生口角被人刺死,警察在抓到并讯问刺死他的犯罪嫌疑人时向他宣读了米兰达权利。从此可以看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历史性判决改变了警察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米兰达权利-内容

  

  米兰达权利内容

  1、你有权保持沉默,你对任何一个警察所说的一切都将可能被作为法庭对你不利的证据。

  2、你有权利在接受警察询问之前委托律师,他(她)可以陪伴你受询问的全过程。

  3、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只要你愿意,在所有询问之前将免费为你提供一名律师。

  4、如果你愿意回答问题,你在任何时间都可以终止谈话。

  5、如果你希望跟你的律师谈话,你可以在任何时间停止回答问题,并且你可以让律师一直伴随你询问的全过程。

  米兰达权利-争议

  

  米兰达权利确立后遇到了不少阻力和挑战,在是否继续实行米兰达权利的问题上,出现了不少争议。

  1968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只要自愿坦白自己的罪行,其供词就可以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在1997发生的一起银行抢劫案中,案犯迪克森自愿向联邦调查局人员供认在弗吉尼亚等地抢劫银行的罪行,当时一个联邦上诉法庭就根据1968年国会通过的上述法律,宣判迪克森的认罪供词有效。但是,案子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之后,联邦最高法院以七比二再次确认了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中所确立的米兰达权利。但是,迄今为止,学术届在米兰达权利问题上的分歧仍然存在。

  观点说法

  密西根州大学法律教授卡米萨尔指出,米兰达权利改变了以往警察误导嫌疑人的做法。他说,米兰达权利确立之前,警察从不告诉犯罪嫌疑人有请律师和保持沉默的权利,他们认为让嫌疑人回答讯问是想当然的事。如果嫌疑人说不知道案情,警察会对他说,我们已经掌握了证据,你与我们合作,大家的日子都好过,而且我们会减轻对你的指控。嫌疑人被捕后被指控犯了重罪,一般很容易紧张、焦虑,警察的误导让他们以为和警察合作对他们有利。因此,米兰达权利有助于解除嫌疑人的心理压力。

  马里兰州检察院培训部主任多恩律师认为,米兰达权利的实施实际上对警方和法庭取证都有利。他说,从现实的角度看,有了米兰达权利,你就有章可循,警察知道他们应该怎么做,才能使犯罪嫌疑人的供词被法庭所接受,法庭在确定供词时也知道应该寻找哪些证据。

  密西根大学法学教授卡米萨尔认为,米兰达权利不仅要继续执行下去,而且还要增加新的内容。他建议对警察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他说,没有录音和录像,我们就不知道在讯问嫌疑人的过程中,警察是什么时候告诉嫌疑人他的权利的,因此我们非常需要对当时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有趣的是,警察常常会把嫌疑人的供词录像后让人看,这就好像是让人在电影放了一半后才开始看,但是我们想看的是影片的开头,了解他们在讯问嫌疑人之前说了些什么。

  但是,也有不同的意见。乔治梅森大学法学教授奥尼尔认为,米兰达权利也许是个好的政策,但是却不是宪法所规定的。他说,在刑事调查中,拷问逼供是一回事,提出合理问话则是另外一回事,即使被问话的人没有被告知有保持沉默的权利。我认为宪法并没有规定警察在讯问嫌疑人之前要告诉他们的权利。警察有时会出错,犯罪嫌疑人自己也会说漏嘴而认罪。在这种情况下,不把嫌疑人的供罪作为在法庭上证明他有罪的证据,和警察出错相比,问题要更严重。比如在杀人案的调查中,警察在告知嫌疑人米兰达权利上虽然出了一个小的技术错误,但是却得到了嫌疑人认罪的供词,这两个哪个更重要呢,发现事实真相,伸张正义,还是遵守米兰达权利的要求呢?显然,得到证词和证据更重要。

  菲尼克斯市警察局发言人莫拉莱斯指出,对警察们来说,他们已经接受了米兰达权利这个现实。他说:“辩论总会存在,有人会说,米兰达权利还不够,也有人会说,米兰达权利走得太远,但是,对警察来说,我们已经习以为常,而且把它看作是我们工作的行为准则,它和其它规定没有什么不同,我们必须加以遵守。”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现任首席法官兰奎斯特2000年在宣判迪克森一案时说过, 米兰达权利已经深深植根于警察的日常工作中,以致于它已成为我们民族文化的一部份。米兰达权利体现了宪法的一条原则,国会不能越权。

  可见对美国刑事诉讼中的米兰达权利,争论还会进行,但制度还要执行。

  激辩

  2010年5月6日,据中新社华盛顿报道:纽约汽车炸弹爆炸未遂案正在掀起美国朝野的新一轮激辩——即:是否该赋予恐怖嫌犯“米兰达权利”。

  这场争论的导火索是制造上述未遂爆炸案的恐怖嫌犯费萨尔·沙赫扎德在被逮捕时,联邦调查人员仍然告知他:“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项权利,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在5月6日召开的美国参议院拨款委员会的一场听证会上。出庭作证的美国司法部部长霍尔德为此强力辩护,他表示,赋予沙赫扎德米兰达权利并没有阻碍调查人员对他的调查,事实上,在获知自己拥有沉默权之后,沙赫扎德仍继续与政府保持合作,而且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线索。他坚持,作为一个美国公民,沙赫扎德应该拥有他的基本权利,他必须在民事法庭接受审判,而非军事法庭。

  然而共和党人提出了一个反面例子,去年圣诞节美国发生的炸机未遂案中,联邦调查局在审问嫌犯穆塔拉布之前向其宣读“米兰达警告”。共和党人认为,正是因此,导致对穆塔拉布的审讯只进行了不到50分钟就草草收场。

  虽然奥巴马政府依然坚持保持美国法律的核心价值,不过,正如美国媒体评论的那样,他将发现,在秩序和争议之间寻求和平,掌握恰当的尺度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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