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刑罚体系中,主刑中的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刑中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均不应适用于未成年人,附加刑中的罚金刑对未成年犯罪人的适用应做严格的限制。
2、减轻处罚包括刑种和刑期的减轻,减轻处罚的对象应当涵括附加刑,但应依法适用。
3、同种附加刑应该采取并科原则,异种附加刑采取并科原则或者吸收原则。
4、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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