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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故事500字作文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1

书是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字眼,是我生活中最亲密的伙伴。在我小时候我觉得书是世界上最无聊的东西。可自从我读了妈妈给我买的一本《安徒生童话》后,我不再这么认为了,因为我觉得在安徒生写的童话里所有的主人公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色”。

在上了小学后,我开始读各种各样的书,比如:小说、杂志、作文等等一些有益于我的书。在上二年级的时候我酷爱读书,我天天求着妈妈给我买书。在我生日的那天,我许愿我可以得到一本书就够了。许完愿,我又觉得愿望不能够实现,我只好怀着这样的心情睡着了。

第二天早上,我惊奇的发现,我的床上放着一本《一千零一个愿望》。星期六那天我带着我的“宝贝书”到了一个小池子旁边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虽然旁边的景色非常美,但我无心观赏。我看这本书的时候非常困难,因为我的知识不够渊博。当我正在查字典的时候,我那本珍爱的书从我的手中“溜走了”,“啪"一声掉进了池子里,我当时就像一个没有魂儿的动物,一头扎进水里,书是拿到了,可我不会游泳、我又不够高,站不起来。不知是天意,还是什么,这时哥哥出现了救了我。回到家后又是挨骂又是挨打,我哭了。当我打开那本书,里面浑浊一片,都被浸湿了。我又哭了。

也许你会嘲笑我的作为,但你我有了同感的话,你也会这么做的。书是我的伙伴,我可以为它“拼命”,它也可以帮助我学到知识。但我提醒一点:那都是健康的、有益的书。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2

我从小很喜欢看书,上学时,学校里订书订报,我总是不会拉下,书和报纸一到手里就在也舍不得放下,吃着饭都经常边吃边看,为这没少挨妈妈教训。一到放假我就喜欢捧着长篇小说看,《简爱》,《隋唐演义》,《岳飞传》,还有琼瑶小说,金庸小说都看了不少。

《红楼梦》这本书我看了很多遍,来到兰州十几年了,我一直想把以前那本《红楼梦》带过来,都没能实现。林黛玉与贾宝玉的爱情故事很让我羡慕,那种默契,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对方都能心领神会。都说林黛玉心眼小,我倒不这么认为,除了在贾宝玉这个问题上,林黛玉表现出“小心眼”外,别的一切她都不在乎,不是说爱情都是自私的嘛,林黛玉也不例外,她为什么不能爱的自私点呢?不自私我认为是爱得不够,薛宝钗是挺大度的,那是因为她有家人为她出面做主,不需要她出来争抢什么,而就能得到别人想抢都抢不来的东西。再说了林妹妹孤零零父母都不在了,这个世界上除了贾宝玉又有谁还把她放在心上,王熙凤的偷梁换柱,生生要了林黛玉的小命,没有了宝哥哥,林妹妹真的是无法再活在世上。每次看到这里我都无法抑制的想哭,我喜欢黛玉的性格,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我不会强求,苟且偷生的日子不要也罢。

一个年龄段和一个年龄段看书,理解都不一样,一本好书多看几遍,才会理解的更透彻一些,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老师,又像一位好朋友,有了好书的陪伴,人生永远不寂寞,不枯萎。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3

回首我走过的路,我的一路走来几乎都是一帆风顺的,没有什么大风大浪,没有什么亚历山大,每天匆忙而又空虚地度过着。突然想起我和我的书们,或许它们才是我这空虚生活中最大的依靠。

不知道什么时候喜欢上阅读张爱玲,可是至今没看完她的全集,读张爱玲,就象欣赏一件绿泥款积的青瓷器,有着深宅大院重门深锁的气息,作为旧时的女人,张爱玲又有着她独有的聪慧,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张爱玲经典的告诉我们关于朱砂痣和白饭粒的故事,烟鹏不接受振保对娇柔蕊的念念不忘,四处收罗同情,然后怀着一腔悲怨地作着她生命的白饭粒,而振保因为得不到她的红玫瑰,所以娇蕊成了她生命中的一颗朱砂痣。在《倾城之恋》中。张爱玲又说流苏的爱情故事,作为一个旷世才女,爱玲说“要旧时女人的权利,又要新式女人的自由”。读着爱玲的文章,我的感动无数次的重复,要去拒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当成一种心碎的美丽,也是生命中的一种快乐享受。

大学时在朋友的推荐下,读了陈忠实的《白鹿原》。西北坡的黄沙、窑洞、还有积淀浓郁的人文气息,定当是一个民族的历史。

蒋子龙的《人气》,在一种社会的环境中述说我们的生活和面临的变革中所遭遇的思想,观念的动荡和变迁,还有小人物的悲哀和发自内心的理解和怜悯。我始终认为,他们是大师。

徐志摩《再别康桥》,“轻轻的,我来了,正如我轻轻的走。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陪伴我们青春的岁月,他用他的生命之歌,使我们从心仪到心动,也就不难理解他特殊的爱情和人生经历了。

还有很多故事让你悲,让你喜……

生命这么短暂,我们不能虚无空虚地过,如果你觉得你的人生空荡荡的,不妨放慢脚步去读一本好书,相信,你和书的故事也会很精彩!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4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读书时,经常忘了时间,忘了做事情,我的灵魂已经全部投入到里面去了。那么,你会问:你爱看书怎么到了这个境界?好,你来听听我和书是怎样结下不解之缘的吧!

从小开始,我妈妈总会在睡觉之前讲几个小故事给我听,而我每次都听得非常入迷。说来也怪,天长日久,我对书就会有一种莫名的喜爱。

一年级开始,我就对各种各样的书感兴趣,小到童话故事,大到中外名著,没有哪一类是不吸引我的。因为那时还小,不懂很多字,所以,我只能看些注音的童话故事书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书就渐渐深奥了,阅读量也不断扩大。这时,我更爱看书了。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里的“黄金屋”深深地把我吸引了。

记得有一次,我正在看书,妈妈叫我去买包糖,我嘴上立刻就答应了。可嘴动身不动,妈妈催了我好几次我才极不情愿地走出家门。到了商店,我随便拿了一包东西,也不知道是糖是盐,因为刚刚看得起劲,脑子里还老惦记着书里面的情节。所以,我买了包东西就慢悠悠地回家了。回到家妈妈一看,问:“你这是怎么了?我叫你买糖,没叫你买味精啊!你这个书虫就快要变成糊涂虫了。”我这才醒悟过来,脸红得像个大苹果。妈妈又说:“读书虽然好,但不能太入迷,知道了吗?”我点点头,朝妈妈调皮地吐了一下舌头,又跑回房间里欣赏高尔基的“杰作”了。

书,你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你也是我终身的伴侣,我爱你——书!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5

小的时候,每晚睡觉前我总是缠着妈妈讲三毛的故事,不管妈妈讲过多少遍,我都不会厌烦,常常替书中的主人翁担心,真希望他可以像我一样有衣穿,有饭吃,有床睡,有学上,有爸爸妈妈的疼爱……

上幼儿园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三毛流浪记》,我非常喜欢,每天去幼儿园都会把书放进小书包里,其他小朋友在打闹,玩玩具时,我都在用心看《三毛流浪记》,记得有一次小朋友不小心将我的书弄脏了,我很生气,噘着小嘴向老师告状,看到老师批评了他,我才消气。每天放学妈妈接我回家后忙着洗菜、做饭,而我也乖乖地座在妈妈旁边看我的《三毛流浪记》,尽管我识字不多,但从书中画面我还是能看懂其中的意思。

上学后,我开始看《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敬佩孙悟空智勇双全,认识了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敬佩他们行侠仗义,劫富济贫的性格,我敬仰名垂青史的诸葛亮和桃园三结义的豪杰……

我爱看书,上厕所都不忘带本书,经常是脚麻了才恋恋不舍的起来,中午我从来不睡午觉,为的也是看书,晚上睡觉后在床上还偷偷的看书,为看书还和爸爸妈妈玩起了藏猫猫的游戏,但每次都被爸爸妈妈逮了个正着。

由于爸爸是军人,我的童年生活大部分在军营度过,我特别喜欢看《世界兵器大全》《世界名枪108》,我最爱不释手的就是那套《中华上下五千年》,通过这本书,我更好地了解中国五千年的悠久历史。

长大了,书依然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书可以使人进步,通过读书,我的作文水平也提高了很多,通过读书,让我懂得做人的道理,书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呀。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6

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从小时候看连环画到现在看中外名著,我看的书已不知有多少了。 书中的片段有时候让我泪流满面,有时让我高兴得笑起来,我在读《卖火柴的小女孩》时,因小女孩的不幸而感到难过,我在读《鲁滨逊漂流记》时,被鲁滨逊的勇气征服了……

记得以前,我喜欢上了杨红樱写的小说,可妈妈不让看小说,我就去图书馆借阅,但从来都不让妈妈发现,拿到家里,我就把书藏在枕头套里,一般时候,我都不拿出来,只有等妈妈不在时,我才拿出来大看一场,只要听到妈妈的一点动静,我就立刻把书藏起来,然后,装模做样地干些正事,可心里却没有一点干正事的念头,心思都在书上。

记得有一次,晚上我一直惦记着一本书,心想:“反正妈妈已经睡着了,我就看一会儿,没关系的。”这个想法驱使我行动起来,我找来电筒,在手电筒微弱的光线下,我一页一页地如饥似渴读起来,不知读了多长时间,忽然,从门外传来脚步声,我赶快隐藏好,这时,一个人从门外走了进来,是妈妈,妈妈给我盖好被子后,突然,妈妈发现在床边的手电筒,好像发现了天大的秘密,把我叫起来,要问个清楚,我招架不住了,就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结果,就不免有一顿皮肉之苦在等着我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是呀,书是一把给我们开起成功大门的钥匙,是带我们走进知识海洋的向导。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7

我爱读书,每天至少都要读两本,正如章学诚说的“读书如饭,善吃饭者长精神,不善吃者生疾病。”

这一天,当我读完《西游记》后,躺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当我又睁开眼时,发现我已经在一片田地里了。我站起来,看见唐僧正在念经,猪八戒在懒洋洋地打着哈欠,沙僧正守在一边,我走过去和他们打了声招呼,便坐在地上休息。突然,来了一个提着篮子的姑娘,我猛地想起:她是妖精!姑娘问:“你们饿了吗?吃点东西吧。”猪八戒打量了一下那位姑娘,我赶紧劝猪八戒,可他不听,笑嘻嘻地正准备去拿姑娘篮子里的包子,我和唐僧阻止了他。这时,孙悟空回来了,用火眼金睛看了一下姑娘,发现她是白骨精,只见姑娘倒了,白骨精已经逃得无影无踪,我感到可惜。唐僧善良,见到徒弟打死了姑娘,便把孙悟空骂了一顿,告诉他不准再这样做,无论孙悟空怎样解释,唐僧也不听。想到他们将会因这件事而翻脸,我连忙上前跟唐僧说明,唐僧听了,后悔不已。

接下来,来了一位老人,唐僧都不理睬,我也安静地坐在旁边。我以为我会改变书中的情节,想着回家看看。可当我回到家清醒了,翻开书一看,发现情节并没有改变,这才知道原来那是一场梦。

“人不读书,其犹夜行”。我爱读书,更爱读《西游记》。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8

我是一个小书迷,其实刚开始我并不爱看书,慢慢长大后的我再次踏上书的旅程竟然喜欢上看书了。

从我学会说话的时候起就爱听外公讲故事,直到六岁那年,外公肚子里的油水几乎给刮光了,当我再要求他给我讲故事时,他就让我自己看书。打开幼儿园的书,真是越看越没劲,没办法,于是我象只土拨鼠一样钻进了外公的书柜,柜子里可都是外公的宝贝珍藏版,有的还是妈妈小时候看的书呢,挑了一本《红楼梦》,我欣喜的翻开看(其实当时只读幼儿园,却自认为已经认识很多字了。)一个字一个字的认,见到不识的字就糊乱编个上去,这样就感觉枯燥无味,而且还形成了一种自卑感,直到二年级都一直没看课外书。

三年级了,老师开始强烈要求我们看书,我已经养成了见到课外书就头疼的毛病,为了完成老师下达的任务,我还是硬着头皮看《开心卜卜》。刚开始表情很僵硬,头昏脑胀的,后来慢慢地表情轻松心情愉悦了起来。看懂之后我发现书里的内容太吸引人了,于是《开心卜卜》的四本我都借阅了,我感觉到看书是一件很美妙的事情。之后我的作文水平直线上升,从干巴巴的兔尾巴变成了长篇的作文,从漏洞百出的日记变成了语句通顺的散文。看书完成了我的心愿,让我的作文成了范文。

读书让我无比快乐,读好书将使我受益一生。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9

书,对于别人来说,是一个不起眼的字眼,可在我的心目中,他却有着极高的地位,我从小与书结下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知识深奥的书时,我我又不禁想起了往事

四年级时,我几乎每个周六周日都去新华书店看书,有一次,我在书店里发现了一本十分好看的书,便坐在地上专心致志地看了起来,过了许久,沉迷在书海中的我浑然不知已经七点了,天都黑了,突然,手机铃声响了,原来是妈妈催我回家了,这时的我才想起,我出门前和妈妈约定好了,在六点之前必须回家,糟了,书还没看完呀!怎么办呢?我想,还是回家吧!于是,我念念不舍得回家了,回家后,我的心里就像有一个总也解不开的疙瘩,很不舒服。第二天,我吃完午饭就飞奔到我日思夜想的新华书店,找那本书,可总也找不到,我沮丧的站在那里,忽然,我看到一个穿着运动服的小女孩正在看书,手中拿的正是我昨天没看完的书,我想:哎,我好不容才找到了那本书,可却在别人的手里,算了,我等她看完了再看吧!于是,我就坐在她的旁边无聊的翻着漫画书,十分钟过去了半个小时过去了五十分钟过去了,终于,她起身去还书了,我走拿到了那本书,又坐到昨天看书的地方,全身投入到书中去了,三个小时过去了,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我走出书店,伸了伸懒腰,快活的回家了。

我想,正是因为书,我的生活才过的有滋有味。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10

我想《爱的教育》这本书大家一定看过吧!是的,这本书非常的著名。书里面有这一则小故事《小炒写员》,这则故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他好像有很强吸力的磁铁,把我牢牢的吸住,让我读了有读,却怎么夜读不腻。

书中是这么说到的:“一天晚上,叙利奥等父亲去睡了后,起来悄悄地穿好衣裳,蹑着脚步走进父亲写字的房子里,把油灯点着。案上摆着空白的纸条和杂志订户的名册,叙利奥就执了笔,仿着父亲的笔迹写起来,心里既欢喜又有些恐惧。写了一会儿,条子渐渐积多,放了笔把手搓一搓,提起精神再写。一面动着笔微笑,一面又侧了耳听着动静,怕被父亲起来看见。写到一百六十张,算起来值两角钱了,方才停止,把笔放在原处,熄了灯,蹑手蹑脚地回到床上去睡。”每当我看到这段时,我会不禁的羞愧起来。

我的生活环境那么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这种环境下珍惜。不懂得珍惜时间,做错事情父母说俩句就闹脾气。不为父母着想,也从不做一点家务。而叙利奥却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去帮爸爸工作,还不让爸爸知道,还让爸爸所怪他,他却没有抱怨爸爸,叙利奥可真是一位懂事的孩子!我与他相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一个地。可自从读了这篇文章,也会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

现在的每一个休息日我都会要求自己至少又做3件家务。早上我会把被子叠好,也会自己洗袜子……有时也会听到妈妈的赞扬:“莹莹真的长大了!”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原来做事情的过程会这么开心。

我的改变离不开《爱的教育》这本书,跟离不开叙利奥的故事!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11

书,被莎士比亚称为“全世界的营养品。”在我的眼里,书就是从小和我一起度过一生的朋友。为什么说书是我的朋友呢?那得从幼儿园说起了。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格林童话》可是,我不认识字啊!爸爸妈妈很忙,也没有时间给我讲故事,我只能看故事书中的插图了。当我看见一个个的大哥哥大姐姐从幼儿园门口走过。我就想: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一样,可以认字呢?

终于,我上了小学,认识的字越来越多。只要下课铃一响,我就从书包里拿出那本我日夜思念的《格林童话》来看。因此,同学们送给我“小书迷”的称号。

到了小学三、四年级。我开始看一些小说、童话、科幻类的书了,我的阅读量越来越广了。可是,因为功课越来越紧了,作业也越来越多了。书,也渐渐远离了我。只有等到暑假,我才可以好好地饱览那些书。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位五年级的学生了。和以前不同了,我觉得童话太幼稚了。如今我的读物只有小说和科幻类的书了。我最喜欢的小说就是《读友》了。里面的一个个故事,令我又哭又笑。《读友》里有一篇小说让我哭笑不得。前面一段,写了他美好的暑期生活,后面一段又写了他的妈妈因为癌症去世了,给他留下了几篇遗书。这一片小说深深地刻在我的心里,使我无法忘记。

我觉得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想去就去的故地。一本好书,令我百读不厌,令我受益无穷。

我的故事500字作文12

我想《爱的教育》这本书大家一定看过吧!是的,这本书非常的著名。书里面有这一则小故事《小炒写员》,这则故事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他好像有很强吸力的磁铁,把我牢牢的吸住,让我读了有读,却怎么夜读不腻。书中是这么说到的:“一天晚上,叙利奥等父亲去睡了后,起来悄悄地穿好衣裳,蹑着脚步走进父亲写字的房子里,把油灯点着。案上摆着空白的纸条和杂志订户的名册,叙利奥就执了笔,仿着父亲的笔迹写起来,心里既欢喜又有些恐惧。

写了一会儿,条子渐渐积多,放了笔把手搓一搓,提起精神再写。一面动着笔微笑,一面又侧了耳听着动静,怕被父亲起来看见。写到一百六十张,算起来值两角钱了,方才停止,把笔放在原处,熄了灯,蹑手蹑脚地回到床上去睡。”每当我看到这段时,我会不禁的羞愧起来。我的生活环境那么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这种环境下珍惜。不懂得珍惜时间,做错事情父母说俩句就闹脾气。不为父母着想,也从不做一点家务。

而叙利奥却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去帮爸爸工作,还不让爸爸知道,还让爸爸所怪他,他却没有抱怨爸爸,叙利奥可真是一位懂事的孩子!我与他相比起来真是一个天一个地。可自从读了这篇文章,也会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现在的每一个休息日我都会要求自己至少又做3件家务。

早上我会把被子叠好,也会自己洗袜子……有时也会听到妈妈的赞扬:“莹莹真的长大了!”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原来做事情的过程会这么开心。我的改变离不开《爱的教育》这本书,跟离不开叙利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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