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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一):

我们家里养了一盆仙人球。在我们家所有花当中,属它个头最小,最不起眼,最难看的一种花。

春天,我家的杜鹃花,兰花……它们个个都争奇斗艳,比来比去,“漂亮”总冠军是杜鹃花,“秀气”总冠军是兰花。其他每一种花都得其他称号。唯独只有仙人球没有参加比赛,因为它太丑了,其他的花都不让它参赛。它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呆在墙角。杜鹃花把腰杆挺得直直的用轻视地目光看着它,然后对它说:“仙人球啊!你真倒霉,我真为你感到遗憾呀!”仙人球对杜鹃花说:“你还真是‘猫哭老鼠―――假慈悲’!”杜鹃花生气地说:“我是一片真心,

你。。。。。。你竟然如此对待我,太不像话了!我不理你了!”兰花说:“别把我这洋家大闺女伤着了!你最好离我们远点!”其实仙人球并不是没有好处,它一直都在默默地,无私的奉献着。它吸取空气里的毒气,吐出新鲜氧气,为人民服务。而杜鹃花,兰花只是起到供人观赏的作用。

夏天,在炽热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慵倦无力,连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就只有仙人球还保持着它那优美的身姿。

秋天,大部分的花已经成了枯枝败叶,只有仙人球,还巍然屹立着。旁边的杜鹃花很妒忌,就用傲慢的语气对仙人球说:“你这玩意!怎么这么顽强!不就是个小刺团嘛!” 仙人球谦虚地说:“没办法,我的品种就这样。”

冬天,百花凋谢,只有仙人球,在迎冰斗雪。一阵风雪停后,它的身上积满了雪,但是它还是很乐观,待到雪融化了,变成了水浸到了土壤里,仙人球心想:“多好呀!雪变成了水浸到了土壤里,还省得主人给我浇水了!”

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能净化空气;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四季常青;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大公无私;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的顽强的生命力感染了我。。。。。。我喜欢它的原因太多太多了!

做人也是如此,遇到问题不要退缩,要敢于拼搏。要用积极思维的去思考问题。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还有它那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我喜欢作文(二):

我为什么喜欢写作,为什么?我很早就想问这个问题,我无数遍的问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为什么。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看到笔就像在贫困是的救济粮,想在干渴时的矿泉水,我对写作的感觉就是这样,不过自己看看,自己想想,这挺夸张的。可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也许文字就要这样的吸引力,一点点地诱导我,指导我。它实在太了解我了,导致我离开它就像离开了我知心的朋友,背叛了自己的快乐,最后郁闷死了。(不过这么说,好像把自己变成了伟大的文学家。。。。)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在课间休息时仰望天空就想到我那美好的梦,看见流水就想到我写出的童话。(这话说的,好像我们学校变成了著名风景区了)想着想着,则一发不可收拾,那辽阔的想象力,让我穿梭远古于未来,此时的我只有选择。。。。。。写作,让我一点一滴真实的,个性的。。。。。。那些心情与思想封印在纸之中。可以让我一边成长,一边回望着我的过去。。。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觉得我文章里的字可以带给我很多东西,可以抒发此时此刻的情感,可以让快乐,可以使我满足。只要自己收到一个小小的灵感就惊天动地,它开始与我的思想膨胀,越来越多,最后我只能将着惊天动地的灵感记录在纸上,此时我选择了写作!

为什么喜欢写作?

还不能说为什么,只是自己在感动时我想把它记录下来,得到快乐时我将它写下来,当自己发现心中有了疑惑、忧愁、启迪……时把它们都封锁在纸上。写作,就像我的一位密友,倾听着我的喜怒哀乐。

为什么喜欢写作?

说不上为什么,只是自己在写作当中,能够说出平时想说却说不出口的话,在我的作文当中,记录了我自己内心深处的各种想法。写下来的东西是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能够与朋友分享,再诚实的分析自己。

为什么喜欢写作?

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到底为什么?我是那么地热爱写作,喜欢写作,可我喜欢的一切的源头到底是什么?如果说我前年就开始思考这个问题,或许要郁闷而死。我现在的也无法说清楚为什么,写作,你是那么神秘,却有让人痴迷。。。。。。。。现在的我能说清楚的是,我就是喜欢写作。或许这种喜欢不需要为什么的。只要自己拥有那份感觉,那份写作的感觉,永远丢不掉,就足够了。

我喜欢作文(三):

每个人的成长道路中,都有温暖而明亮、并且让我们受益最大的灯。第一盏是我们的父母;第二盏是我们的启蒙老师;则第三盏就是我们从小到大所阅读的书。----题记

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蓝天,马儿离不开草原,花儿离不开土,而我离不开书。“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这是我们在一年级下学期时学的《明日歌》的中的诗句。

虽然说到现在已隔了六年,可我到现在还是那么的记忆犹新。这短短的一首《明日歌》就包含了先辈智慧的结晶。古人有“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偷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优越了,不是更应该珍惜明天,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吗?在《明日歌》中,我最喜欢的句子就是“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和“世人若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是啊!人的一生如果在等待明日中度过,那么,他将会虚度光阴,一事无成。世上的人们如果被明天所羁绊,则年复一年,光阴流逝,暮年将会在不知不觉中到来!“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有时我会这样想,有时我也是这样做的。当我读过《明日歌》之后,我非常惭愧,我发现我错了。为什么把今天本能做完的事情都堆积在明天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无尽的明天。大好的光阴就白白浪费了,到时候,只有“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感叹了。聪明、勤奋、有志气、有理想的人,深深地懂得:时间就是生命。有的把时间看得比生命更加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大好时光虚度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小就知道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工夫搞实验。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儿。看看他们那些诺贝尔的获奖者: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

他们觉得停留在昨天之中,更不会空空等待明天,他们永远都是从今天开始,他们是我们学习的好模范,好榜样。短短的《明日歌》是一则座右铭,时时刻刻都在提醒着我不要虚度光阴,要抓紧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一切从现在开始,努力就从今日开始吧!

我喜欢作文(四):

家里,我有爸爸妈妈的疼爱,弟弟的关心;在学校,我有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爱我的同学,还有最懂我的心的付煜瑶,也是我的知己。

她长着一张圆圆的小脸,一双浓黑的眉毛下边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鼻子低低的,长着一张小巧玲珑、可爱的嘴巴,非常能说会道,很会逗人开心,一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小酒窝,里面装满了欢乐,让人感到温暖。为什么说它是我的知己,看了下面的事你就明白了。我上四年级第一学期的时候,班主人选我当值周生,我尽心尽力的去当,把自己能做的事做得很认真,把自己的潜能发挥的淋漓尽致。

刚开始这几天过得挺顺利,可眼看就剩下最后两天了,我的老毛病又犯了,脚又疼了起来,但我又坚持了一天,最后一天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就跟马老师说,可能马老师以为这一点小毛病不会牵扯到我当值周生的工作的,也就没换。付煜瑶和我一起值周,以为他最懂我的心,我也只和她说我的心里话。付瑶煜见我这样,就去和马老师商量。

而许晴却倒我这来打小报告来了、编了一个谎(这也是事情过后才知道的)说付瑶煜在马老师那说我坏话,马老师听了还说以后干什么事也不用我了。因为徐晴是我信任的好朋友,我也就相信了徐晴的话,听完我很伤心,因为马老师不信任我了,不再用我了,我非常气愤地说了一句话:“付瑶煜怎么能这样做呢!”说完就跑走了,我自己躲在无人的角落偷偷流泪,因此我们两人之间闹别扭,不在一起玩了。时候我心里感到不安,心想:付煜瑶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呢?我想问付煜瑶,但没好意思开口,也没和他沟通。就这样子过了一个星期,等到第二个星期的周一,付煜瑶往我手里塞了一封信,我看完以后才知道许晴欺骗了我,更加欺骗了我们两人之间的友谊。那封信里有一句话特别让我感动,付煜瑶在心里说:胡艺娜,你要骂就就骂我吧,不管别人的事。

那封信我带现在还保留着,它不仅是我们友谊的见证,还是我谨防上当的警钟。事后我们的友谊更加深了,无坚不摧。这就是我的知己——付煜瑶。

我喜欢作文(五):

我想,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自己最喜欢的奥运明星,然而我喜欢的是李小鹏。

大家都知道他是在李宁之后的又一位体操王子……

从小时候时开始,他的体操天赋就在同龄人中显现出来。早在1997年的世锦赛,16岁的小鹏就在国际赛场中崭露头角,获得团体冠军、双杠亚军和自由体操季军。他那时的教练开玩笑,说他是:第一次参加世界比赛,就获得金、银、铜的“大满贯”。

当然,每个人的人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当他刚进入国家队的时候,肯定会很不适应,那时的他还只是一个15岁的年轻小伙子,谁也想不到,他会成为今后的体操王子,当时,他也是吃了不少苦头,竞争也很激烈,教练也叫他做好吃苦耐劳的准备,然而,谁也不知道,他竟这般挺了过来。

在那个大舞台上,真的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啊,这个世界上的“天才”一词绝大多数都是用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来换取的。在阿纳海姆世锦赛上,在跳马以觉得优势取胜后,他冒险使用了一年中才成功十几次的一个新动作,就这样,成就了最完美的演出,为自己带回了第十三个冠军。这个动作被命名为“李小鹏挂” 李小鹏十分坦然,也很平静,“我总是在比赛中超水平发挥。”他笑着说:“因为我从来都相信自己,这是最大的财富吧。”的确,那时我觉得他是一个很有自信的人。

这位名副其实的体操王子,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中,又以优异出色的成绩征服了所有人,让所有人震撼,记得在比赛以前,他好像受了很严重的伤,都不知能否参加这一次北京奥运会,可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奥运会也要四年才举行一次,2008北京奥运更是百年难得一遇,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所以李小鹏还是坚决参加比赛,每天都坚持训练……

奥运会开始了,我看到了我最喜欢男子体操团决赛,好像以前他们都未能取得优异成绩,这次能否一雪前耻呢?大家真的都很期待,比赛开始后,大家都在呐喊助威:中国加油……喊着一遍又一遍。果然,这次中国队没出一点差错,李小鹏的表现不知有多棒,在取冠之后,掌声似雷鸣般,可为我们中国争了一口气啊!

上台领奖的那一瞬间,大家都很激动,流下了眼泪,那个神圣的一瞬间,并不是因为他们拿了多少奖而高兴,而是因为他们的辛苦,努力得到了应有的回报,他们很自豪,没有为中国丢脸。中国队的实力也得到了别人的肯定,让别人不能小看咱们中国啊!

然而李小鹏也是在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不是吗?那种精神,难道不值得学习吗,不是因为挫折而倒下,而是越战越勇,尽管他现在已经光荣的退役了,没有为自己留下一丝遗憾,自豪的夺得了16个冠军,他誓言要打破体操金牌的记录,真的打破啦!

这样的奥运明星,能不让人喜欢吗?

我喜欢作文(六):

穿越厚重的历史,走过曲折的流年,在泛黄的书页中,我遇到了她——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在那嶙峋而立的天一阁旁。

她在徘徊,在迷茫,在哀叹……虽不知她的名字,我却感受到了她那颗执著的跳踏的心……她虔诚的祈祷终究无法穿越天一阁厚厚的墙壁,她渴求的目光也无法融化一把把冰冷的锁,她的青春、她的柔情、她的渴望都无法使那一扇朱红的大门打开。她只能徘徊在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可是,这又能怎样呢。江南迷蒙的细雨沾湿了她的衣襟,落红铺满了青石小径,覆盖了青石上绿绿的苔藓。细雨湿衣看不见,闲花落地听无声,她轻轻地拾起一瓣残花:花已落,仍然如此明媚鲜艳。是什么使花儿如此悲壮如此凄美地从枝头飘落?它怀着怎样的心境?是迷惘?是失落?还是遗憾?花儿无言,只是优雅地轻盈地飘落,飘落……“花谢花飞飞满天,红绡香断有谁怜?”她轻轻地叹了口气,她的叹息是那么无力,在空气中弥散,没留下一丝痕迹。

叹息可消散,往事却无法如烟似云般消逝,她忆起了曾经。当初,太守送来了丰厚的聘礼,少年献上了殷切的盛情,父母一遍遍地述说太守之权倾朝野,媒妁一遍遍地述说少年之倜傥风流,可她低头不语,双眉紧锁。最终,父母只好同意她嫁入那个爱书成癖的范氏家族。她的双眉舒展了,她的眼眸闪亮了,她的笑靥明媚了。她将有无穷无尽的时间,她将于“天一阁”千百万藏书中消永日,她将与那饱读诗书的范家少爷执手偕老!我看到了她的满意,她的快乐,她的幸福……然而,她生命的春天并没有随着她的出嫁而来临。范家森严的防范措施,使她无法踏进天一阁一步;范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家规,更是使她无法触及到任何一本书籍。她闪亮的眼眸黯淡了,她明媚的笑靥消失了。我看到了她的失落,她的悲伤,她的后悔……日子一天一天地流逝。

她只能徘徊在那离天一阁最近的寂寞的青石小路上,一次又一次。她只能仰头望一望夕阳余辉中天一阁紧闭的户牖,一次又一次。她只能闻一闻从朱红的户牖的缝隙散逸的芸草的余香,一次又一次。穿过尘封的岁月,在那本《风雨天一阁》中,我看到了几百年前那个酷爱读书的女子无比忧郁无比哀怨无比无奈的眼神……她离我不远,真的,不远。我似乎触碰到了她的内心。在泛黄的书页中,我与那个爱书的女子相遇,她的名字,并不重要。她的执着,她的书香之气,在感动着每一个人……

我喜欢作文(七):

每当我吟诵着白居易的《草》,都不禁为诗人精巧的构思和新颖的比喻拍手叫绝。“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更是千古不朽的佳句啊!

所以,它是我最喜欢的诗句。野草顽强,枯萎却不死,烧也烧不尽,只要春风再度重来,那土壤中饱含青春活力的根,就会抽枝发芽,再次地茁壮成长,绿遍大地。这是多么富有生气呀!白居易的这两句诗表面上是对自然景色的描写,其实抒发了他少年气魄豪迈的精神,同时也表达了他奋斗不止、有所作为的雄心壮志,使人读了之后很感动。白居易刚刚到长安求学,这时他才16岁,但是他下定了要求学的决心后,就勇往直前。不管在求学的路上遇到什么困难,他都永不放弃。他就像是那原野上的小草,受到挫折不会灰心,遇到困难不退却,永远进取。的确,他就以野草的顽强精神在文学的历程上艰苦地前进着。

所以说,这两句诗不正是他的奋斗精神的写照吗?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有这种精神的人很多很多,比如:在汶川地震中只有9岁的林浩,在大地震发生时,他没有在灾难面前屈服,没有被困难打倒,而是挺身而出,不顾自己的安危,冒着生命危险,以顽强的精神,救出两名同学。他的行为,不正是小草精神的集中体现吗?又如:出生在沈阳的赵晨飞,因为他出生时严重缺氧,所以造成了脑瘫。虽然他手脚都不能动,但他并不自卑,而是乐观、自信,积极地生活。

晨飞在学习中有一点令他非常苦恼,就是他的手不能写字。一位好心的叔叔听说了这件事后,就买了一台电脑送给他。虽然他只能用鼻尖和下巴来捶击键盘和鼠标,但他非常珍惜这难得的让他“写”字的机会。开始,他好几分钟才能打出一个字,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刻苦练习后,一分钟能打出十几个字了。他初中毕业后,专攻微机这门学科,后来,他还创建了己的微博,有了一定的成就。晨飞虽然瘫痪了,但他的那颗心却是火热的,因此,只要有了春风,他便会茁壮成长。

我想: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功,对社会有所贡献,就必需学习白居易这种刻苦顽强的战斗精神,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也要坚忍不拔、百折不挠,正如他写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我打心底里喜欢这诗句。

我喜欢作文(八):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东汉末年分三国,烽火连天不休。”就在这个战火连天的年间,出了一位了不起的枭雄——曹操。曹操出生于一个显赫的官宦家庭,从小就接受着比常人高一级的教育,再加上他天生雄霸、聪颖过人,二十岁就踏入官场。他为人正直,不欺软怕硬,因此深受一方百姓爱戴。这也很有力的证明了曹操其实很有本事,霸气且英明,所以就连毛主席都赞扬他。

试看,经过多年的战乱,农业遭到了破坏,中原地区出现了“白骨蔽平原”的悲惨景象,曹操积极推广“屯田”方针,使中原农业得以很快的恢复这又显示了他的治国雄略,不亏为伟大的政治家。再看,曹操打破了汉末以来官位世袭的传统,重用那些虽然出身低贱但有一技之长的人,比如说张辽,虽出身寒门,但因有一技之长而被提拔为大将。因此,那时自愿投奔曹操的人越来越多,从而形成了猛将如云、谋臣如雨的盛况,这也为他日后夺取天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不就说明曹操的度量大如海吗?曹操不仅有惊人的智慧和用人天赋,还有卓越的军事才能。曹操在战斗中常能以人之长补己之短,变被动为主动,化劣势为优势,创造了许多以少胜多的案例。例如在官渡之战中,袁绍想以号称八十万大军的优势直捣曹操中心,当曹操得知袁绍要发动进攻时,便与谋臣分析当时的情况,利用袁绍的优柔寡断、内部意见不统一的弱点,打败了袁绍。这便是曹操的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使其成为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古人云:人无完人,金无足赤。曹操的优点很多,但也有缺点。比如他爱猜疑别人,而就是一缺点使他丧命。曹操苦于头风,每次发作时都心乱目眩,所以招华佗为他医治,华佗给他施予针灸治疗,常常是随手而愈。但是后来华佗认为曹操头痛是因为现代所说的中风引起的,病根在脑中,不是服些汤药,施几针就能治好的,需用利斧砍开脑袋,取出“风涎”才可去除病根。而曹操却怀疑华佗是在借机杀自己,于是命人将唯一能解救自己的神医杀死。

随后,曹操也就病死在洛阳了。历史的车轮不断地滚动,每一分钟都有一位英雄人物诞生与消亡。纵观悠悠历史长河,又有多少如曹操般的枭雄呢?“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但曹操,他将是我心中永不落的英雄。我学他的霸气之中的智慧,学他的不论高低取材之功,放弃他的缺点疑心。这就是兼学而明,不一味的糊涂接受。每一位英雄都在教育着我们,我们必须取其之长补己之短,这才是做人的真正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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