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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400字作文

我喜欢400字作文一: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运动,比如:跳绳、跳高、游泳······ 可是,我喜欢跑步,尤其是飞跑的那种。我喜欢跑起来飞快的感觉,喜欢那种勇往直前的劲头儿,更喜欢听耳边的风声。尤其是跑出一身痛快淋漓的大汗以后,回家洗个澡,别提有多舒服啦。

在学校,如果那个男生招惹了我们女生, 下课后,我们女生就“围剿” 他。因为我跑得快,常常派我去“追捕”。我就一直追、追、追!追得他气喘吁吁、筋疲力尽,说:“小美女,别追啦!我不行啦。”

我就把他“押”回来,女生们 围上来给他来一顿“少林拧耳朵”、“武当十三掐”。哼!

在家里,也经常和爷爷赛跑。当爷爷跑不过要落后的时候,就常耍小花招儿,不是拽我衣服,就是拉我的胳膊,可赖啦。尽管这样,也总是我赢,当“冠军”的感觉真好!

跑步,不仅锻炼身体,还能在赛跑中体验到乐趣。

我喜欢400字作文二:

妈妈买了一盆仙人球,我可喜欢它了。

仙人球是草绿色的,它的头是圆圆的,身体是长圆形的,由一瓣一瓣像机器齿轮一样的东西组成。它浑身带着白刺,

像苍耳。但仙人球的刺,没有苍耳厉害。你轻轻地碰碰它,手是不痛的,要是你用力掀下去,仙人球就会把你的手划破。

我问妈妈:“仙人掌有什么好处呢?”妈妈笑眯眯地回答说:“如果把它放到电脑桌前可以防电脑辐射。它还能净化空气,吸收二氧化碳呢!”“啊,原来仙人球的好处有那么多呀!”我感叹道。“那仙人球的叶和茎在哪儿呢?”我又好奇地问妈妈,妈妈告诉我:叶就是仙人球那尖尖长长的刺,因为沙漠里非常的干燥,如果叶子大的话,就会很快把水分蒸发掉,叶子变成和花针一样大,就便于减少水分的蒸发量。绿色的,鼓鼓的那个,就是仙人球的茎,每次下大雨时,仙人球的茎就会偷偷存水,即使你10天不给它浇水,它也能顽强地活下来。所以,仙人球的茎便称为绿色小水库,仙人球真的好聪明!现在我还知道仙人球是人类的朋友,它既可以作为观赏植物在家中欣赏,在沙漠中它还可以为旅行者提供解渴的“饮料”,我就看到过这样的电影,一个探险者在喝光了随身所带的水以后,又饿又渴,后来他发现了一个仙人柱,于是他拿出小刀,削去仙人柱周围的小刺,吸吮了里面的汁水,才得以存活。

我喜欢仙人球!

我喜欢400字作文三:

小主持人班是我的兴趣班,我特别喜欢小主持人班,因为啊我学起来很开心,我一开心就学的好。

以前啊我上过围棋班,一开始倒还是挺有兴趣的,可是后来就不怎么喜欢了,因为这不是我真正的兴趣爱好。可是小主持人班就不一样,我已经学了二个学期了,马上就要毕业了,可我一点儿也不想毕业,还想一直学下去。我没有上小主持人班以前,我总是很爱哭,有一点点不高兴的事情,要么就是一泡眼泪,要么就是要跟你吵起来了。上了小主持人班以后,我很少再哭了,变得开朗多了。在小主持人班里,我学会了什么样的句子要用什么样的语气来读;学会了一个句子要在哪里停顿,要在哪里重读;学会了怎么来说绕口令,怎么来讲一个小故事。我就象是一个小金矿,被一点点的开发了

。在小主持人班里我享受到了快乐—-学习的快乐!从上了小主持人班后我就爱上学习了。现在学校里上语文课的时候,徐老师总是夸我朗读很好,我相信就连新来的张老师和叶老师,对我的印象也很深。

我越来越喜欢小主持人班了,长大了我要当一个象小强一样的记者。

我喜欢400字作文四:

我最喜欢吃的食物其实很普通,家家户户一定都吃过的。但是即使它并不特别,我依然觉得它是最美味的食物,它就是汤圆。

我爱吃汤圆,也爱看它漂在水中的样子。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做汤圆,只见妈妈先把糯米面倒进盆里,用开水调和后,把它揉成一个面团,然后每一次从面团上抓起一小团面,在手里圆成一个窝窝头的样子,然后往中间放糖,再把它们圆成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形状,待锅里的水开了之后,就全部放下去。妈妈盖上盖子,便只剩下焦急而漫长的等待了。贪吃的我,常常偷偷揭开盖子看着,只见那一个个白色的小球摆放在水底,不一会儿,却有几个先漂了上来,接着又是几个,渐渐的,便漂的漂,落的落了,煞是可爱。

不知不觉,妈妈用沾满了面粉的手点了一下我的鼻子。原来,看着锅里的汤圆,我早已“垂涎三尺”了。于是,妈妈找来碗筷,从锅里挑拣起几个漂着的汤圆,汤圆上冒着热气,可我顾不了那么多了,赶紧用筷子夹开一个只往嘴里塞,烫是烫,可那软绵绵,香甜甜的感觉实在是好极了。我不由得对妈妈竖起了大拇指。

妈妈告诉我,汤圆还可以包许多种馅,有的把蔬菜包在汤圆芯里,说是可以防止上火,有的喜欢吃甜的,就往汤圆芯里放些红糖末。至于大家喜欢在新年里吃汤圆,妈妈说,汤圆象征着幸福团圆,它的名字更代表着人们对生活的美好祝愿!

都说吃了汤圆好团圆,你吃汤圆了吗?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喜欢这种美味的食物了呢?

我喜欢400字作文五: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工艺品,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件工艺品是一个小木偶。它不是别人送的,更不是买的,是我和妈妈一起设计,一针一线辛辛苦苦缝制的。

几年以前,小木偶还是个会眨眼的布娃娃。现在我长大了,再玩布娃娃,人家见了会嘲笑我的!丢了吧,又太可惜。于是,我萌发了把布娃娃改成小木偶的主意。我把布娃娃的头和手剪下来,把妈妈做衣服多余的布包上棉花作身子,最后缝上头和手。我只要用一只手操纵,就可以控制小木偶自如地活动了,当然,小木偶的眼睛依然会一眨一眨的。

你看,小木偶戴着一顶天蓝色的帽子,多像一个小小的蓝精灵啊!它有两道弯弯的淡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把它放倒,它就闭上眼睛乖乖地“睡觉”。它的脸红扑扑的,半张着的嘴老挂着笑,可爱极了。

上回,在一次小区活动中,我用小木偶和几个手偶表演了木偶戏,大家都喜欢这个节目。我为我的小木偶能给大家带来快乐感到自豪。小木偶在男孩子手中,加上铅笔做开枪动作,成了一名勇敢的战士;在女孩子手中,它就变了一个性格,会跳舞,会打手鼓。

从这可爱的小木偶身上,我想:这木偶本没有生命,是操纵它的人赋予它生命和语言,使它有了感情。于是我又想到:劳动和智慧创造美,能为他人也为自己带来快乐。如果每个人都能为世界创造美,让我们的世界充满快乐,充满美丽,那该多好呀!

我喜欢400字作文六:

我喜欢在春风中走过乡村泥泞的小道,享受大自然的馈赠,体会那淡淡的清香。

我喜欢夏日坐在露台上,看无比瑰丽的彩霞,听蝉鸣蛙噪声,享受阳光照耀下的幸福。

我喜欢在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在果园摘下一个个散发着清香的果实,和农民伯伯分享收获的喜悦。

我喜欢冬夜,看着那幽暗的灯光,享受着那独特的宁静。

我喜欢绘画,坐在书桌前,展开一幅幅未画完的画,拿起画笔,在清爽的晚风吹拂下,画出一幅幅生动的画。

我喜欢拉丁舞,在拉丁舞的教室里,和舞伴在音乐的节奏里翩翩起舞,享受舞蹈带来的快乐。

我喜欢运动,早晨,在宽阔的广场上跳绳、打羽毛球,跑步,玩单、双杠。

我喜欢弟弟、妹妹,身在异乡的我,接到弟弟、妹妹的电话,总是高兴不已。弟弟、妹妹幼稚纯朴的话语,总能使我重新看见处处是商店的老家县城。

我喜欢看书,体会文字之美,水彩之韵,享受“笔如太阳之热,霜雪之贞,篇篇有寒梅之香,字字如璎珞敲冰”的文章。

我喜欢习作,无论是什么时候,有了自己的情感,便将自己的情感倾注于笔端之间。细细品味自己的习作,觉得有种采得百花方成蜜的滋味。

我喜欢同学,在学校里互相学习,互相玩耍,互相帮助,互相分享自己的学习、劳动成果,在校园里回荡起一浪又一浪快乐的笑声。

。。。。。。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地喜欢在我心里充满这样多的成长快乐!

我喜欢400字作文七:

在世界上,大家肯定有自己喜欢的东东吧,或许是玩具,或许是衣服,美食.但是我喜欢的是自然万物!

我喜欢春意盎然的春天,是那样欣欣向荣.我喜欢那在花丛中飞舞的蝴蝶,辛勤采蜜的蜜蜂,还有那鸣声上下的

小鸟.

我喜欢夏天的倾盆大雨,为人们冲刷去一天的炎热和疲倦.树林里,草丛中,城市里一切灰尘都被冲刷的干干净净,给人一 派清新,舒适的感觉.

我喜欢秋天给人带来丰收喜悦的秋风,它无影无踪,一走过,便呈现出一片金黄.

我喜欢冬天的雪花,它晶莹剔透,通体透明,它像一位魔法师,瞬间,便把大地换上了一层银纱.它也像一位舞蹈家,在空中翩翩起舞.

我喜欢大自然万物,雄伟的大山,蓝蓝的天空,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翠绿的竹林,可爱的动物们.....

我喜欢我那宝石般的眼睛,它是妈妈给我最珍贵的礼物.我用它看见春,夏,秋,冬,看见一切万物.它有宝石般闪烁,有钻石般耀眼.

我喜欢我的耳朵,我用它听见清脆的鸟鸣声,亲切的叮咛声,朗朗的读书声......

......

我喜欢自然,活力,生命.而且非常喜欢我所喜欢的喜欢!

我喜欢400字作文八:

我的爱好比较广泛,看书。唱歌。练字……但是,我最喜欢画国画了。我一看见国画工具,手心就痒痒,总想去画几笔。

记得我学国画是从一年级下册开始的。那次妈妈带我去报名,本来是打算给我报水彩笔班的,但是,我却被挂在门口的国画深深的吸引了。硬缠着妈妈给我报国画班。就这样,我就从使用铅笔一跃而使用钢笔了。

自从我报了国画班,每当到了周六晚,我就早早地把画画工具准备好,等待第二天的到来。平时我上学时,总是要妈妈把饭菜煮好了叫我起床。但是,每到星期天不用妈妈叫我起床,我就从床上一跃而起,穿好衣服起床了。有好几次,爸爸。妈妈都还没起床,我就自己起煮好饭去学画画了。刚开始妈妈还不放心,来学校看过我。后来妈妈也放心让我一个人去学画画了。

我陶醉在国画的海洋中,我惊讶于国画的神奇。比如说,用简单的黑色就能将螃蟹和虾画得活灵活现,只用简单的基本色,就能调配出大自然中的各种色彩。浓淡墨的使运用使整个画面变得更加丰富。我喜欢笔在鲜纸上舞蹈,喜欢它留下的足迹,喜欢它留下的芳香。我喜欢把我的杰作高高地挂在墙壁上静静地欣赏。

今后我会不不停地画,不停地练习。仔细观察生活,画出更多更漂亮的画。

我喜欢400字作文九:

仙人掌,是一种常见,极为普通而有着特殊意义的植物。它不会像玫瑰一样风姿妩媚,也不会像百合那样纵容华贵,但它昂首挺胸,不畏风霜的精神,却让我震撼。

记得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我遗忘了将它搬入室内。晚饭后,我坐在床边看电视,忽然,听到了一声花盆打碎的声音,好清脆,好低沉。我纵然想起了阳台上的仙人掌,不顾一切的跑向阳台。打开窗门,一阵寒风向我刮来,刮在脸上像刀割一样,风中还带着几滴雨。我用手挡着风雨,四处摸索着。片刻,我惊呆了,仙人掌的花盆已经打碎,许多碎片都撒着,仙人掌连根带土被风刮着。我一把抓住它,迅速关上窗,将仙人掌放在纸上。刹那,我的眼角边流下一行泪。它是多么坚强的生物,连人都吃不消的折磨,它却承受了。几天以后,我又买了花盆,将它种上。一个月后,它开出了花,那花多么娇艳!我感到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我爱仙人掌,爱它的顽强。一堆土、一丝阳光,它就能生存。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

我不知道数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也许是那奇妙的数字,也许是那总要动脑筋才能解答出来的难题。

上三年级的时候,我的数学一直不太好,连我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小时候,叔叔、阿姨常常考我计算题,对于我来说不论多难我都能答上来,人人都夸我聪明。就这样我越来越喜欢数学了。可我上了三年级了,数学成绩却明显差了,父母经常教育我,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我想了许久,父母也在帮助我,原来是我有些骄傲了,也随着题目越来越难,我不懂也不问。于是,我便虚心学习,别人用一堂课学完的知识,我用两堂课学,我就不信学不好。我的决心和努力终于有了回报,我的成绩跟上来了。我喜欢数学不仅仅是因为我的成绩跟上来了,我对数学的兴趣也更浓了。

上六年级了,我们学习了 “π”,当我知道了“π”的近似值是一个无限不循环小数时,我的好奇心又来了,“π”的值是怎样推算出来的呢?我赶紧查书,终于得到了答案,我感到十分满足。我十分佩服数学家祖冲之,能有刘徽的割圆术算得“π”为3。1415926,这是当时世界上获得的第一个具有七位小数的圆周率。

啊! 数学真的很奇妙!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一:

中国的传统文化,有冰糖葫芦,有古老的中国书法,有精美的剪纸,还有热闹的舞龙狮……我最喜欢的是中国古代的茶文化。

你知道茶的历史吗?茶最早是一种充饥物。后来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食茶也成了一种风俗,甚至在一些地区形成了食茶文化。茶叶被食用之后,其药性被人们发现,茶叶随之转化为养生治病的良方。人们在把茶做为药用的过程中,发现茶的药性很弱,因此花开始转化为饮料。直到汉代,饮茶才成为一种新的潮流,渗透于社会的各各阶层。

三国以前是茶文化的启蒙期,晋代南北朝是茶文化的蒙芽期,唐代是茶文化的繁盛时期,宋代是茶文化的兴盛时期,辽金元时期是茶文化的返璞期,明清是茶文化的普及期,现在是茶文化的发展期。

不同的茶有不同的来历,也有不同的文化,只要你多多查阅,就能得到更多古文化知识。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二:

上个月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我和爸爸、妈妈去天桥吃德克士。

我们坐车来到天桥旁,下车了,走上了天桥,来到一家西餐厅。因为那时候很热,一走进门就感到很凉爽。我们找了一个座位,就去点餐。我点了一盘咖喱饭、一个8元的鸡腿和中号可乐;妈妈点了一杯牛奶、薯条和鸡米花;爸爸点了一杯可乐、一个鸡翅,我们各自点了不同的汉堡包;我和爸爸点的最辣的,妈妈点的微辣的,妈妈的里面有蔬菜和奶油;我和爸爸的里面有鸡肉和辣子粉。

上餐了,我们的可乐、牛奶都端上来了。妈妈的牛奶很烫,而我和爸爸的可乐很冰。等了十分钟,薯条送来了,吃了一会儿,我就没吃了。我问妈妈:“汉堡包和鸡腿怎么还不来呀?”妈妈说:“再等一下。”我们等了十分钟,汉堡包终于做好了,我们津津有味地吃着,吃完了,我们开心地回家了。

今天真开心!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三:

如果你问我喜欢家里的哪一样电器?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电视机”。

电视机可以帮助我增长见识,开阔眼界,了解国内外的新闻事件。像前段时间,起源于墨西哥的令人恐惧的甲型H1N1流感病毒、美国流行音乐的一代天王麦克尔·杰克逊去世、中国的国学在师北京大学教援季羡林逝世等,都可以从电视中知道。

我还跟哥哥进行看电视说新闻的比赛呢!有一次,我在哥哥家里。哥哥正在跟邻居讲国外的新闻。我听了一会,连一个新闻也不知道,我像木头人一样站在旁边。哥哥看我什么都不懂,就说:我这个“新闻大王”的称号名副其实吧!我跟你比赛说新闻,你愿不愿意?我说:“我愿意。”回家后,我立刻打开电视机看起了中央新闻,我决心一定要战胜哥哥。过了几天,我信心十足地到了哥哥家。终于,我说出了一条新闻,把哥哥给难住了。哥哥一向神通广大,可这回他却沉默了。哥哥想了很长时间也没有加快起来,最后,哥哥认输了,从此以后我更喜欢看电视,尤其是喜欢看新闻。它不但帮助我战胜哥哥,还让我大开眼界。

我太喜欢电视机了,现在我每天都离不开它,它成了我密不可分的朋友。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四:

我喜欢我的小台灯,我的小台灯是大妈送给我的,大妈让我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看见小台灯就像看见大妈的目光。我的小台灯是夹在书桌上的,它的颜色是粉红色的,有小白点的是开,没有小白点的是关,我的小台灯电线很短,它的灯身很小,可以随便弯曲。

一放学由我来陪伴它,我的作业要是很多的话,它的灯泡就会很热,它的灯泡要是很热的话,我就会很心疼我的小台灯,我就会把小台灯关了,休息一会。它虽然不贵,但是它寄托着亲人的期盼,我一看见小台灯就会想起大妈说的话:“你一定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不要辜负我对你的期望,一定要记住我说的话。”我从小到大唯一的愿望就是当一名教师,做一位有责任心教师,这盏台灯是大妈对我支持的事物,打开这盏台灯就像大妈对我说的话,这盏台灯一直鼓励着我前进。我喜欢我的小台灯。

我喜欢400字作文十五:

我很喜欢雷锋,因为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有句话叫“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雷峰乐于助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一次,雷锋外出在沈阳站换车的时候,一出检票口,看着一群人围着一个背着小孩的中年妇女打听,原来这个妇女从山东去吉林看丈夫,车票和钱丢失了。雷峰连忙用自己的津贴费买了一张去吉林的车票塞到妇女的手里。妇女含着眼泪说:“大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是哪个单位的?”雷锋说:“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雷锋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他在练习手**掷远时,由于个子小,体质弱,他费尽力气,总是及不了格。雷锋心里十分不安,他想:我一个人不及格,会影响全班的训练成绩,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解放军战士,连个手**都投不远,怎么保卫祖国?他撂下饭碗,抓起教练弹,又跑到操场去了。他暗暗激励自己:达不到目标,我决不罢休!胳膊投得又肿又疼,于他用愚公移山的精神激励自己,十几天过去了,雷锋没有白练,终于超过了及格标准。这就是令我佩服的人——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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