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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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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1):

我有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肉嘟嘟的小脸蛋上长着一对细而长的柳叶眉,眉毛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玲珑秀气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而言之,这是一张惹人喜爱的小脸。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吧,她我的好伙伴——曾雨舒。

雨 舒是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有一天早上,老师把第五单元的考卷发给了,雨舒考了100分,而她的同桌小余婷只考了60分,雨舒看在眼里,替小余婷急在心里。 “丁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争一窝蜂似地奔出教室到操场做游戏。我也不例外,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好朋友雨舒玩。可往雨舒座位一看,只见雨舒身子紧靠着 小余婷,凑过脑袋正专心致志地给小余婷讲解考卷中的错题呢!她讲解得那么,一会儿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一会儿在考卷上指指点点,一会儿叽哩呱啦地说个不 停……我走不耐烦地对雨舒说:“别讲了,去玩吧!”雨舒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你先去玩吧,我得帮助小余婷帮题目弄懂!”说完又低头耐心地讲解 起来。我无可奈何地找同学一起去操场玩。

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响了,我忙跑进教室。那天天气热,太阳像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我玩得满头大汗。再 看看雨舒,她仍然在为小余婷讲解难题,她大汗淋漓,豆大的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不过,我知道她是帮助小余婷而流汗的。正时候,吴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教室,雨 舒急忙把考卷折好,小余婷的抽屉里,然后凑到小余婷耳朵边,轻轻地说:“待会儿下课我再帮你讲解。你上课要专心听讲,学习最的是靠的努力。”

又一节课结束了,同学们又争先恐后地跑出去玩,可雨舒像刚才那样坐在原位聚精会神地给小余婷讲解

难 题。一分钟、两分钟……功夫不负有心人,雨舒终于了“任务”,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小余婷感激地说: “谢谢雨舒!”雨舒不好意思地说:“不用谢,我的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雨舒拉着我和小余婷的手一起高高兴兴地到操场玩去了。

这我的好朋友,乐于助人的同学,我最喜欢她,你们也喜欢她吗?

我喜欢作文(2):

同学们,我猜你们应该都有自己喜欢的一个人吧?我也不例外哦!而我最喜欢的人就是——我的表弟:何少雄!

他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两片浓密的眉毛,一个鹰钩鼻子,两只稍微小一点儿的耳朵和一张大大的嘴巴。

他每当来我家玩的时候,都会把我的东西翻一个底朝天!记得有一次,我去他家玩,刚进门,他就把宠物狗“杰克”对着忘我脸舔个不停。幸好我用闪电般的速度躲了开来,要不然,我的脸就得变成“落汤鸡”啦!

还有一次,他来我家玩时,我打开电脑和他一起玩游戏,后来我觉得有点儿累,便靠在椅子上打了一个盹儿,谁知,就在这个时候,“悲剧”开始了!

原来,他在我睡觉的时候把我好不容易才下载好的电脑游戏霎时间给它来了一个“一清二白”。(给删掉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电脑屏幕上少了一个电脑游戏时,然后我一点击文件“回收站”,果然不错,游戏就在里面,旁边还有“何少雄删的”几个字,真相大白了,除了他还有谁呢?正当我要批评他时,他就像一只温顺的小羊羔

一样,你说,我能批评他吗?

同学们,你们的弟弟妹妹事实什么样的呢?赶快告诉我吧!我都等不及呢!

我喜欢作文(3):

在影视界、乐坛、体坛都有许多明星,他们各放异彩,每个人都有一些傲人的成就。我最喜欢的明星是香港已故艺人、八九十年代的巨星——梅艳芳。

梅艳芳因为家境贫寒,四岁半就登台演出。十七岁参加香港新秀大赛获得了冠军,从此踏上了星路。

梅艳芳在唱歌方面最为辉煌。香港八十年代唱歌有“两王一后”。“两王”指谭咏麟、张国荣,“一后”指的便是梅艳芳了。梅艳芳唱风多变,有坏女孩,也有妖女,还有温柔的女人花。不固定的风格被人们称为“百变天后”。

梅艳芳在影视界也是举足轻重。告别歌坛后又投身于电影事业。在电影方面,梅艳芳亦是“百变天后”,她塑造了多种不同的角色有痴怨的如花,当叛徒的川岛芳子,有特异功能的“丫头”,还有反串角色好色的齐宣王。在香港100部必看电影中,梅艳芳的电影占了百分之十那么多。

进入新世纪后,梅艳芳注重与提携后人,捧红了如今不少天王天后。

2003年,这个年份恐怕是最悲剧的吧!梅艳芳公开承认自己得了癌症,连开了八场告别演唱会。第八场演唱会时,梅艳芳的身体已经差到了极点。她拖着足有八十磅的演出服,完成了这场演唱会。听说当时梅艳芳的身体会不受控制的流血,当时就是带着尿片上场的。梅艳芳说;“就算死也要死在舞台上!”她一生中的最后一首歌曲——“夕阳之歌”唱响了她的一生。演唱会结束了,她仅仅只活了两个月就辞世了。神奇的是:她开了八场演唱会,没有任何一场掉过悲伤的眼泪,她在台上有说有笑,又蹦又跳,谁能看出她已经生命垂危活不了多久了?

她的一生多么传奇,2003年12月30日,她远离了世事的纷杂。即使至今,她的那些许许多多的好友提起梅艳芳都会说:“她是个好人!很豪爽,很仗义”如果让我来形容梅艳芳,那就是她的英文名字Anita,可爱的漂亮的。

梅艳芳已经辞世近十年了,我想她生命最后的那一段岁月的坚强是最值得人记住的。她虽然只活了40年,可这40年却是辉煌的。美国媒体曾用“东方麦当娜”来形容梅艳芳,我想,给再高的评价于梅艳芳也决不过分。

十年了,你在天堂过得可否安好?我在这里想念着你!

我喜欢作文(4):

四年级写人作文400字篇一_我最喜欢的人

在生活中,我们总有一些喜欢的人,讨厌的人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人,她的名字叫杨沁旖。

杨沁旖是一个人见人爱的小美女,亭亭玉立,眉清目秀。她的个子和我差不多,一头乌黑光亮的头发扎成一根马尾辫,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好像会说话,从中可以表现出她的机灵,她的可爱。

她多才多艺,能弹一手好琴,现在在弹车尔尼849(第三册)考级数8级,曾经参加过《我阳光,我快乐》活动。她又会跳一身好舞,参加过艺术中心代表学校的歌伴舞《神笔马良》,受到老师同学的好评。

她的成绩也很不错,在班里是中队长,名次数一数二,总是排在年级前几名,特别在这次科学期末考试中,考了年级第一名。我真羡慕啊!

她还很爱看书,每当下课的时候,杨沁旖总是急匆匆地打开课外书。上课铃响的时候,杨沁旖就会恋恋不舍地把课外书放进抽屉里。

我真为我有一位这样的好朋友而自豪。

四年级写人作文400字篇二_我最喜欢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是张启正。她的头发乌黑发亮,眉毛玩玩的,像月牙一样,眼睛黑黑的,像黑宝石一样,鼻子象一座小山,最爱吧红红的。他的声音很粗,给人一种像被闪电电着的感觉。他喜欢穿的衣服是毛衣。

有一次,放学了,我带着一元钱去乘公交车的时候,因为放学人多。那时候我快被挤死了。正好也把拿的钱的手给松开了。我在地上找,在地上拼命的找也找,还是找不到。我说:“这下子,我只好走回家。”我的好朋友张启正走了过来,问:“你怎么了,把你急成这样了。”我说:“我把钱丢了,只好走回家了。”张启正把他的钱给了我。我说:“你把钱给我,你怎么回家呀?”再说了,你走过去了,也要半小时,还是你自己留着吧。我应该可以找到我自己的一元钱。张启正说:“没有事,我带着自己的钱。”张启正说:“没有事,我带着2元钱,不用怕,你不收下,那么以后你就不是,我的朋友。”我只好把一元钱收下,乘上车了。在车里,我看见张启正在奔跑,我原来,他只带了一元钱,给了我,他就自己跑回家。我被感动地哭了。

这就我最喜欢的人。

我喜欢作文(5):

如果要我从爸爸妈妈中选一个我最喜欢的人,那就非妈妈莫数了。因为,妈妈就是我生命中的象征。

妈妈就象家中的机器人。起早贪黑的忙,好象有干不完的活。早餐,是我和爸爸必不可少的。因此,妈妈尽量做最好吃的,让我们都有好的精力。收拾完桌子,她又忙开了:洗碗、洗衣服、收拾屋子…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妈妈对我说:“困难像弹簧,你弱他就强”;每当我失败时妈妈对我说:“有了失败,就有成功,失败和成功都是一样的”;每当我成功骄傲时,妈妈对我说:“骄傲的孔雀是飞不起来的。”

长时间的劳动让岁月给妈妈无情地划上了几条皱纹。我很心痛。有时甚至傻呆呆地说要回到妈妈肚子里,让妈妈永远年轻。妈妈听了后笑了,慈祥地说:“不可能了,你的想法太单纯了,妈妈只能越来越老了”。我听了只能泪花滚滚,说不出什么能让她感到欣慰的话。

是谁在失败中鼓励我?是谁在我失落时激励我?是谁在我伤心是安慰我?是妈妈,是妈妈,还是妈妈.妈妈就像一盏指路明灯,让我看清人生的道路,我要永远感谢我的妈妈。

我喜欢作文(6):

蔚蓝的天空中,太阳姑娘温柔的摇了摇身体,将自己内心善良的光芒照射四方;彩虹姐姐横挂在了蓝天上,将自己最美丽的一面献给了人们;白云妹妹悠闲自得地在蓝天上游荡,有的还聚在一起捉迷藏呢!你们猜得出来,我喜欢的汉字是什么吗?猜不出来的话就继续听下去吧!

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便会抬头看蓝天;每当我孤单的时候,我便会仰望蓝天;每当我伤心的时候,我便会凝视蓝天。蓝天上住着许多可爱的精灵,风姑娘自由自在的游荡在蓝天上的每一个角落,她轻拂过每一片蓝天,为人类带来了阵阵凉爽,她是上天派来为人类服务的天使。白云妹妹无忧无虑在蓝天里飘浮,她内心十分的纯洁,十分的善良,而且最擅长变魔术,不信,你听,哗的一声响,白云妹妹变成了温柔的小猫咪,仿佛在亲昵的叫我似的;才一会儿时间,她就变成了威武勇猛的狗将军了,仿佛在守卫着自己的领土一样;哇,这次更了不得了,她刹那间变成了凶猛残暴的大狮子了,仿佛在寻找食物一般。我愿长出一对翅膀,翱翔在天空,与风儿为伍,与白云相伴,学会那最纯洁最高尚的品质,为祖国做奉献!

哗啦啦,哗啦啦,转瞬间来到了波涛汹涌的大海,大海幽蓝幽蓝的,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息。海浪一浪接一浪,浪花拍打着礁石,形成了一种悦耳的交响乐。螃蟹张牙舞爪的在沙滩上横行霸道,爬累了便来到一望无际的大海,滋润滋润自己枯干的硬壳。随着哗啦一声响便来到大海里傲慢地划着,海底里随处都可以看到五彩缤纷的鱼在快乐地游荡,鱼儿成群结队地穿越在海草之间,咔嚓一声,好一幅美丽的画!我真想与浪花一起飞舞,真想在海底静心养神,真想与小鱼嬉戏。当我看到大海时,心情会跟着大海的变化儿变化;会跟着小鱼的快乐而快乐;会跟着螃蟹的大胆而大胆,大海仿佛是我的另一个天堂!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了吗?算了还是我告诉你吧!天空的蓝,大海的蓝,现在知道了吧!没错那就是蓝,我最喜欢的一个汉字。

我喜欢作文(7):

古今中外的格言数也数不清,可我最喜欢的格言是“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他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

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句格言,那还得从我四年级加入校篮球队时说起。起初由于我技术不够好,经常遭到六年级队员的嘲笑,这可惹恼了我。尽管我此后天天晚上都在家附近的篮球场练习,但技术没有长足的进步。我心里十分渴望成为像乔丹一样棒的超级巨星。有一个周五篮球队训练的时候,郭老师把我叫到一边并轻声对我说:“于昌淼,你的技术还不是特别好,而且你还是四年级的学生,从下星期起别再来篮球队了。”我撇了撇嘴答应了,老师一转脸,我的泪水就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流了下来。难道我这样离开我心爱的篮球队吗?老师的话犹如晴天霹雳,我的心情似乎一下子从天堂到了地狱。平常只有五分钟到家的路程显得那么遥远,连天空中的小鸟好像也在讥笑我;路上的行人好像都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我眼前浮现出妈妈期盼的目光,耳边回响着爸爸对人说起我在篮球队时那自豪的神情,我黯然泪下。边哭边跑回了家,老师刚才的话语在我耳边挥之不去……

回到家我将一肚子的苦水向妈妈吐了出来,妈妈一听就笑了,说:“如果你真喜欢,下星期可以继续去篮球队。”我破涕为笑,心里盘算着如何在篮球队“复活”。下个星期来临了,当满怀信心地来到篮球队,郭老师,郭老师看到我时脸上露出惊异的表情。把我叫到一边问:“你真喜欢打篮球吗?”我坚定不移的点点头。从此我的名字又回到了点名册上。无论是寒冷的冬夜还是酷热的夏日,你都会在篮球场看到我的身影。后来我的秋季有了突飞猛进的提升,老师每次都让我给队员们做示范。这时我矫健的身姿就像飞人乔丹一样,引来队员们阵阵喝彩。我心想他们怎么知道我背后付出了多少汗水!我相信我是最棒的!

今年春天,我右脚的大脚趾头患了甲沟炎,为了不影响训练我瞒着老师和妈妈坚持训练。有一天洗脚时被妈妈发现我的“秘密”,立即带我去医院。医生看了冷冷的说:“得拔掉三分之一的指甲……”就是这样我还天天坚持刻苦地训练,如今终于成为了校篮球队的队长,这个称号名副其实。这是我在困难面前仍然怀着自信心坚持不懈的结果。

从此我更深地理解了“困难、自信、坚持是三个好朋友,谁也不会分开,因为他们都是我们通向成功的道路”这句格言。因为这句格言为我开辟了成功的路,也必将指引我日后走向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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