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或证明,由考生就读结业学校和所属区考试中心初审后,报呼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监察科审验、确认。
2、延期申请经银监局审核同意后报银监会核准。
3、侨政处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省侨办,由省侨办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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